小弟女友在台中某间老字号百货打工,
最近找到同楼层工时比较长的想过去,
跟原柜店长告知也有找到新来接替的人,
而要跳过去的柜也都谈好月中过去,
结果楼管突然告知新柜的正职说不能让女友过去
说换柜要间隔三个月不然违反百货规定,
所以逼的女友现在失业没头路,
请问百货业者这样合法吗?
作者:
moroc (oil)
2016-11-08 12:05:00问他哪条规定?请他拿出来 但这其实是浅规则啦我觉得那间百货最有病的是餐费 其他都小事
作者:
ppp123 (P哥)
2016-11-08 12:22:00换女朋友就没这问题了
作者:
saq (BIBIBOBO)
2016-11-08 12:27:00找记者
作者:
THANN (Taiwan Made Candleshop)
2016-11-08 14:09:00请楼管拿条文出来看吧,没错百货会硬要你买餐券,员餐难吃.
作者: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11-08 14:57:00有付资遣费就可以
作者: christina258 (伸伸小公举) 2016-11-08 16:22:00
是中x?有听过他们家的不成文规定 不能跳柜
作者:
pttenjk (卖统一7-11礼券)
2016-11-08 17:17:00台湾到处都违法! 合不合法不是首要重点! 敢不敢才是重点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6-11-08 17:25:00违法啊 但你敢闹大吗? 闹大他们会被罚钱 你也做不下去看你要的是什么 要的是工作 就吞下等三个月
作者:
psx (综合水果汁武士G)
2016-11-08 17:40:00就算没这条,要取消录取也没有违法阿
作者:
uuu5566 (大三元)
2016-11-08 20:21:00是x友吧,建议直接劳工局申诉或记者有需要问问题可以寄信给我
作者:
love6437 (小娃娃妈咪)
2016-11-08 21:13:00让他上新闻,负面新闻影响商誉
作者:
XWSL (XWSL)
2016-11-08 22:57:00照规定来啊怕他喔
作者:
tello (妳高兴就好~)
2016-11-08 23:51:00楼管在搞鬼啦,他眼红
这算百货业内规,通常专柜跳槽都会换点,不然就是先去它点三个月再调回,而且有时候在意的人不是百货端,是品牌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