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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生效!禁止跳槽同行 雇主须给半薪补偿
《苹果即时新闻》2016年10月07日
(资料照片)劳动部今公布竞业禁止条款相关法律,
其中航空业机师就是常常会出现竞业禁止条款的行业
部分企业在劳工到职时,会签约要求未来若离职,一定期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工作,
即“竞业禁止条款”,但劳动部今公告实施《劳基法施行细则》部分条文,明订有竞业禁
止条款的公司,须给劳工离职时月平均工资的一半作为补偿,且竞业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
年,新规定后天生效。
《劳基法》去年12月中修法通过,将竞业禁止条款等入法,这次公告实施的细则明订
竞业条款的范围、期间与补偿金额规定,未来劳动契约违反法律就视为无效。
依劳动部今天公告内容,竞业禁止条款期间不得超过雇主想要保护的营业秘密、技术
资讯的生命周期,且最长不得超过2年。另外竞业禁止的区域应以原公司实际营业的范围
为限,且竞业的对象与范围应明确且确有竞争关系。
劳动部官员说,例如有补习班在高雄营业,却要老师离职后不能到花莲补习班任职,
这不符合竞业禁止的范围。
另外细则也规定,约定竞业禁止须给劳工一定的补偿,补偿金额不能低于劳工离职时
月平均工资的一半;另外还要考量补偿金额能否维持劳工生活所需、和劳工所受损失是否
相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