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调解破局,对方很自信法院劳方告不赢

楼主: huhu (ㄆㄆ)   2016-08-24 20:06:18
继上一篇发文
[讨论] 第二次调解,针对违约金及竞业禁止条款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1845958.A.1F1.html
#1NkfP67n (Salary)
如题今天调解就是大~大~的 破局
而且贵为总经理的人实在是幼稚到让人想笑
派老公跟他老公的朋友(大概五十几的中年人)当打手自称东海法研所毕业以前也是律师
之类的,反正就是现在从商来帮她们夫妻就是了,
对方找的调解人大概跟这位从商老头有认识吧,一直欲盖弥彰强调三四次他们跟他们自己
的调解人第一次见面,
还嘲笑我说我跟我的调解人是朋友,
意思就是我派的调解人不中立,一直转移话题
而对方指定的调解人是律师现在在某台中科技大学担任教师还是讲师之类的...不太记得

个,总之对方的代理人跟调解人都是东海法律出来的就是了,打手跟调解人还一搭一唱在
那里演戏...浪费时间...
就拿上次对方一直要乔时间就是要配合这位律师的时间
这个调解律师很明显的是非常偏资方
唉 这样的人在学校教书真的是误人子弟
如果一直灌输学生怎样都是资方赢要劳方放弃自己该有的权益不就劳工永远只有吃瘪的份
回正题......
总之我只能说整个对话一直绕在对他们有利的这份 终止合约的契约的五十万赔偿不放,
其他违法都一概不答坚持自己没违法也不补偿,
就拿竞业禁止条款来说对方认为她们不取消这条,然后还说补偿0元
然后再次绕着那五十万讲,因为她们认为只要这五十万站的住脚就算按比例原则要我赔也
划算
资方有钱 有人脉当然可以无耻加无赖
调解过程那位打手还满羞辱人的一直针对我
仗着自己很懂法律讲话可以说是不客气满嚣张的,
还酸我说就去检举阿~几万块赔一赔而已
(劳健保漏报跟乱扣薪资这两个可以检举)
打手老头还一直对我的回答不耐烦说直接到法院了啦~
意思就是宁可赔给政府也不还我钱就是死要面子
总之对方认为终止合约是额外的另订契约,就具有法律效力,跟一开始签的劳动契约是分
开一直踩着双方合意还说要由劳方举证,除非有强迫威胁被逼迫签下的否则该契约的五十
万赔偿是有效的
以下是合约盲点红框处
http://i.imgur.com/QjwiUEL.jpg
http://i.imgur.com/tpYOcv7.jpg
尤其上面写到 双方同意放弃法律追朔权及一切行使
第六条是对第五条,但如果只是部分无效比较麻烦,五十万还是成立(对方坚持是部分无
效)
如果是五跟六框在一起的话,只要第五条无效第六条就无效
但这些都要看法官的一念之间
感觉还没到法院就感觉在法院打仗了
最后调解破局要走时,这位三十五来岁的女总经理还很幼稚的大声对空气说,劳方告资方
上法院劳方败诉了五十万劳方家人可以陪啦(因为当初五万五快六万的离职违约金是跟我
家人借钱赔的)
今天结论就是今天好像跟一组自以为高知识份子,然后自以为讲出来的话就是对的稳赢的
怪咖讲话
连我的调解人都伤脑筋,现在要开始咨询这合约的那条是否能翻转...
以下是今天调解资方的主张
http://i.imgur.com/cuxRv4I.jpg
今天心情多少受到影响回到家整个人不舒服有焦躁的情况,明明很累想睡头一直转,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还真不知该如何是好,这几天会去找法扶问看看,除了法扶还是会多方
问问 >.<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6-08-24 20:36:00
公司有给你竞业金吗 没有就不用理他教育费用 当初有收据吗
作者: gigi030507 (火页火页)   2016-08-24 20:43:00
帮你拍拍 真的只能说 鬼岛就是鬼岛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8-24 21:32:00
拍拍~一堆贱资方就是欺负劳工没资方有钱
作者: blink (哇喜 泡泡龙 )   2016-08-24 21:45:00
加油有些民意代表会有配合的律师免费咨询也可以去问问看喔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08-24 22:08:00
法院又不是依据资方说的算 也要看法官怎说...感觉像是激将法
作者: gigi030507 (火页火页)   2016-08-24 22:11:00
前几天的澳洲新闻 惯脑版被罚4XX万 还要补足欠劳工的反观台湾 重罚30万QQ 罚太重 企业会倒闭还有 调解的时候 心情不能受到影响 就拿你想要的点一直打对方的点 如果对方一直闪 就丢一句 法院见其实 你不必要配合对方时间协调 配合对方 气势就输了有时候可以大便脸 反而让对方猜不透你的想法最后 把你有力的证据 整理好 就怕你没证据 这样走法院 你也不一定赢 有证据 一番2瞪眼其实 感觉你的协调过程中 中间就可以说 好吧 法院见
作者: heidi7829 (HEIDI)   2016-08-24 22:34:00
加油
作者: foone (请问什么)   2016-08-24 23:55:00
放弃诉讼权的惩罚条款,也有可能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劳基法第74条:雇主不得因劳工申诉而为不利处分,意旨同或于法院诉讼时合并主张民法74条撤销违约金之意思表示
作者: aimeeshow (meowmeow)   2016-08-25 01:33:00
这就跟我前公司一样摆烂,表明要告就来告,反正跑法律程序需要时间耗时耗力又花钱,反正拖延战术耗劳工心力,等真的判决下来都要1-2年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吧!有些资方就是看准了,花钱请律师 一审二审都要各5万,衡量金额之后不划算,料准劳工不会花这种钱,所幸直接跟你耗到底摆烂再说。等真的告了,跑流程也需要时间我也是7/29调解失败后马上到劳工局1楼直接做劳动检查申诉,到现在进度还是实施检查中!我是有找陈淑桦议员 那时候调解会她有派助理陪同我。你也可以去问看看。他们礼拜一也有律师在办事处做法律咨询
作者: zxcvf ( )   2016-08-25 08:09:00
加油
作者: ciee (ciee)   2016-08-25 12:18:00
不要怕打官司 只要胜诉 打官司期间的薪水公司要照付连郭台铭都败诉了 要有信心 资方要赢没那么容易
作者: gbls9527341 (孤不离三衷)   2016-08-25 12:33:00
加油~
作者: alpeti258 (alpeti)   2016-08-26 15:05:00
加油啊!!
作者: chushanlin (╰ ×°米〃米╭☆° )   2016-08-26 17:31:00
竞业条款不是这样用的 离职后没给钱于法不符
作者: Buge (ㄅㄨˋㄐㄩˇ)   2016-08-27 22:41:00
原p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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