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ibin (我不是英雄)
2016-07-20 21:57:081.试用期间(不一定是三个月)公司请你走人要给资遣费与非自愿离职,
如果老板要你走,记得千万千万千万不要签离职单,
签下去没人可以帮你,没签都可以到劳工局调解资遣。
另外公司要资遣你,必须要有十天的预告期或预告工资,
不过这点倒是不用争取...因为公司没给会被罚三万。(如果有去就服站申请失业补助)
2.任职未满三个月想走随时可以走,公司薪资要付到你离职的当天,
记得要有提离职的证据,最少要有电子邮件,正本给主管,
副本给自己,超过三个月以上请参照劳基法的预告日,日期由通知当天起算。
公司不可以扣你的薪水!被扣直接去劳工局申请调解,
如果认为是小钱只是奇摩子不爽,可以去当地劳检所检举,
证据确凿的状况下(薪资单有扣薪名目,但请假不算),会直接开罚两万。
3.上班第一天一定要加劳健保,而且投保金额要高于你的经常性薪资,
工资定义:谓劳工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及按计时、
计日、计月、计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之奖金、津贴及其他任何
名义之经常性给与均属之。
不管他是久任奖金、全勤奖金、伙食津贴,
简易判定方式:按月给予的都是经常性薪资!只要不是一年给一次都是!
当然会有例外,但那种例外很少公司会去做,因为很麻烦,
举例交通补助费,必须要先有公司到你家的距离计算得出来的费用补贴,
不是所有公司内的员工统一标准给,以下是行政函
工作地点远近支给之交通补助费是否属工资疑义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0年11月2日台(80)劳动二字第28790号函
事业单位依劳工居住地距上班地点远近支给之交通补助费,
如非劳工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并经与劳工协商同意,
则非属劳动基准法第2条第3款所称之工资,
4.劳动派遣的派遣工也是劳工!
切记!就算是派遣工也适用劳基法,如果要派公司不要你,
一定也要跟派遣公司要非自愿离职!有些派遣公司会用调动方式逼你走,
请参阅新的调动五原则,现在要调动劳工没那么容易!
5.定期契约有限制
不是所有的工作都能用定期契约,目前只有短期性、临时性、季节性、特定性
临时性工作:系指无法预期之非继续性工作,其工作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
短期性工作:系指可预期于六个月内完成之非继续性工作。
季节性工作:系指受季节性原料、材料来源或市场销售影响之非继续性工作,
其工作期间在九个月以内者。
特定性工作:系指可在特定期间完成之非继续性工作。
注意共通用词是"非"继续性,如果这项工作在公司内有其他人在做同性质的工作,
那就是继续性工作,是不能签定期契约的!
除非公司用职务代理的方式聘你,那属于特定性工作,但事前必须说好,
例如:产假、留职停薪之类的
6.公司不能随便扣你薪水!
内政部七十五年九月二日怑台内劳字第四三二五六七号函
劳工于工作中故意或过失损坏产品或其他物品,其触犯刑章部分,
雇主可诉请司法机关办理;
关于民事赔偿部分可由雇主与劳工协商决定赔偿金额及清偿方式,
如未能达成协议,其赔偿非雇主单方面所能认定者,应循司法途径解决,
不得迳自扣发工资。
7.劳健保费只有部分是劳工负担,并不是全部!尤其是劳退部分!
(劳保)
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自104年1月1日起为9%
劳工就业保险费:自92年1月1日起为1%
劳工负担20%、雇主负担70%、政府负担10%
职业灾害费率:依各产业别不同而定(0.11~0.98)
积欠工资垫偿基金:0.00025(万分之二.五)
劳工退休金:最低6%(雇主提缴)
雇主负担100%!!
(健保)
国民健康保险:
自105年1月1日起费率调整为4.69%
自105年1月1日起调整平均眷口数为0.61人。
劳工负担30%、雇主负担60%、政府负担10%
作者: littlebethy (蜜乌龙) 2016-07-20 22:10:00
推
作者:
sky47147 (sky47147)
2016-07-20 22:18:00推
作者:
PP68 (屁屁)
2016-07-20 22:20:00不推不行
作者:
ITASA (ITASA)
2016-07-20 22:29:00推 置顶好文
作者:
roseeely (roseeely)
2016-07-20 22:43:00推!
作者:
icedcity (不冰冷城市)
2016-07-20 22:55:00push
作者: kelia3003 (阿臭) 2016-07-20 22:57:00
30000+3857=35372 是哪边弄错了吗
作者:
PH01 (我好酸)
2016-07-20 22:59:00问一下如果打工签合约说没有十天前提离直接走要罚一万有效吗
作者:
imdai (Braginski)
2016-07-20 23:22:00推
作者:
yo706001 (台北DORI)
2016-07-20 23:27:00推
作者:
F1ower (花)
2016-07-20 23:28:00推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6-07-20 23:32:00推
作者: mkbr (答答的脚步声) 2016-07-20 23:34:00
如果到职后半年才被保劳健保,公司发薪没薪水袋没薪资条……?
作者: nopainnogain 2016-07-20 23:45:00
来
作者:
qazdrfv (Chen)
2016-07-20 23:47:00雇主付出35K劳工实拿才28K为什么不直接给劳工35K,难怪薪资涨不起来,因为都被劳健保吃掉了!
作者: purpleios (xxxxx) 2016-07-21 00:07:00
推
作者:
Lan1982 (杰作源自不必要的坚持)
2016-07-21 01:58:00很实用的常识 但似乎只有1和2的一半掌握在自己手中
作者: mkbr (答答的脚步声) 2016-07-21 02:05:00
感谢原PO回应,我有的应该就只有上班打卡记录,(后来过两年公司就不打卡了)这样看来检举一定是具名检举囉?想跟前东家保持好聚好散的关系…orz
作者:
o030227 (c06c06)
2016-07-21 02:24:00都离职了还怕什好聚好散....检举就对了
作者: fxhazel200 (hazel) 2016-07-21 02:39:00
推
作者:
qiliane (傻)
2016-07-21 08:10:00想问,加劳保的等级,是以实领薪资算,还是薪资条上的基本工资?
作者:
su0330 (su0330)
2016-07-21 08:21:00推!
作者:
Missingx (希望我学会自私!)
2016-07-21 09:17:00小提醒,法令已经取消试用期,所以不要被雇主唬住什么延长试用~
作者:
acbwanatha (å°å‚‘富力士)
2016-07-21 09:36:00推
作者:
zx15992 (zx15992)
2016-07-21 09:40:00推,实用
作者: lupotsun (鼻屎炸弹) 2016-07-21 10:18:00
U质!推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07-21 11:09:00可否置顶??
作者:
e510171 (蛤?)
2016-07-21 12:00:00想知道真正有提6%退休金的多吗.. 好像劳健保都没在管了..
作者: kkbeauty (kk) 2016-07-21 16:34:00
推~
作者:
yychuan (小红马溜溜车)
2016-07-21 17:18:00好实用!!!
作者:
chanffe (帕德玛)
2016-07-22 00:31:00好文推
作者: whysyou (七) 2016-07-22 09:52:00
请问1,试用期完成后雇主说不适任/能力不足,这样也属非自愿离职/有资遣费?那如果被试用者真的很不适任怎么办XD
劳保是用工资金额投保,不是薪资喔,薪资=工资+奖金等
作者:
fuing (fu)
2016-07-22 22:34:00专业,收下,感谢你
作者:
teenpray (teenpray)
2016-07-23 12:51:00原po真是善心+佛心来着的!!
刚又确认了一下劳基法,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才是10天资遣预告期吧?所以三个月内公司确实可以直接叫你不要来了(但实际上班几天依然要领几天的钱,并需按比例发资遣费,满一年资遣费是一个月月薪、3 个月的话可以领 1/4 月薪资遣费这样)(虽然劳基法本身没有试用期相关的规定,但一般公司设定试用期 3 个月应该也是基于不需预告期这个原因)
补个自己的经验,如果真的要走到去劳工局这步,部分县市会多加一个“申诉”,类似存证信函的功用,是劳工局先试着帮忙跟老板要薪水。申诉期间同样可以申请调解跟检举。此外并不是每个县市都有“申诉”,没有的话就是直接申请调解/检举。一事不可检举两次,因为会并案处理
作者: ddbbzxc 2016-07-24 09:50:00
推
作者:
f800311 (alfred)
2016-07-24 10:46:00推!!
作者: Sulley619 (毛怪) 2016-07-24 11:48:00
请问如果雇主要我签试用合约,里面写若试用期间离职需付违约金,这样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