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妹第一次来本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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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 当初面试谈薪资时
人资最后答应我的薪资是28000
且没有提到有全勤奖金这部分
也没有提到全勤奖金内含在薪资中
面试时人资表示福利都在写人力银行网站上
其中有一项福利是伙食津贴2400元
今天上班 报到第一天
我询问后才跟我说
1.谈定的薪资为28000 则其中内含了2000元的全勤奖金...
当初面试根本没说到全勤部分
2.伙食津贴2400也是包含在里面...
不知道是不是现在是试用期
试用期过后才有伙食津贴?
请问这是否有违法?
这样的作法是否合理?
我可以如何争取权益?
否则我若请假无法领全勤
除了请假扣薪 还会再被扣2000这样合理吗?
另外试用期过后才会给伙食津贴?
还是伙食津贴包含在薪资里是正常的?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