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太太于年初任职于某政府中央单位的聘雇人员,当初签的合约只有到职日,并没有
解职日,曾经口头问过单位主管,主管说这个职位是不同于一般约聘人员,是可以一直做
下去,当初也没想这么多就做下去了。
过了半年以后,太太发现怀孕了,医生确认过了,判断约五周大小,然后上班后马上告知
主管怀孕的消息。
然后就在今天,怀孕第七周,被告知因为计画的关系只能做到年底,bla bla bla......
,解释了一堆,只是解雇的时间点也太敏感,让我不得不怀疑是因为怀孕的关系而被解雇
。
随然早知道非公务员一定有一天会被解雇,但是应该签立合约时要清楚告知,现在想想,
我们太天真了。
法律上我们应该做什么保障自身权益呢?
如果要申诉,是要找哪一个政府部门?
谢谢大家花时间看完,失望的是,没想到政府也在玩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