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灯光师的蔡姓男子,在摄影棚内搬运灯具时,意外遭地上的摄影线材绊倒,左膝严重
受伤,愤而提告,公司遭判赔13万元。
在知名电视购物频道“森森百货”担任灯光师的蔡姓男子,去年在摄影棚内搬运灯具时,
意外遭地上的摄影线材绊倒,狠狠摔了一跤,送医后发现自己左膝严重受伤,愤而向公司
提告,台北地院今认定森森百货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判赔13万元,可上诉。
蔡男指控,去年3月6日他在摄影棚内搬运灯具,没想到因工作现场地面太过杂乱,导致他
被线材绊倒摔伤,送医后发现自己左前膝十字韧带断裂,内外两侧的半月板也破裂,他天
天担心自己左腿残废,因此出现失眠症状并罹患忧郁症,森森百货应为此负起责任。
森森百货则主张,蔡男受伤后已请领约17万元补助金,且其所受伤势可在适当复健下逐渐
复原,没有终身残废问题。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蔡男请领的补助中,有5万元职工福利金并非森森百货支出,此部
分森森百货仍应给付,另森森百货未尽提供足够安全的设备环境,引起劳工危害,也应赔
偿蔡男精神慰抚金8万元,合计应赔偿蔡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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