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T501 (路易.)
2016-06-03 16:38:02友人询问
如果当初到职后签了保密条款
合约上写在职或离职后都不得透漏公司内部资讯
但是某天因为无故被没有告知的遣散
想要po网公布该公司恶行是不是没有办法?
因为该公司状况满恶劣的
本来友人有发文在fb动态设公开,但是没有指名道姓是哪家公司
个人资料那边也从未放上公司的名字
结果后来被前直属主管看到说这样会吃官司劝他删掉
友人只好先删文但是心里还是觉得很冤枉
曾经孤狗过那家公司在网络上没什么特别评价
特别是超时的事情
下班时间一到,主管就会催促底下的人快打卡
打完卡后依旧是要在自己位子上做事
表面上说下班时间你打卡后要怎样不管你
实际上是所谓责任制
举发的话就算检调单位查出勤卡也不会有证据吧?
只因为保密条款的关系所以离职后也真的不能在网络上公开吗?
作者:
gain (PKスターストーム)
2016-06-03 16:39:00你这不就是公开了吗?
作者: YJM1106 (YM) 2016-06-03 17:41:00
宪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人都有诉讼的权利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6-06-03 17:50:00想办法匿名爆料阿
作者: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6-04 03:19:00= = 那张保密合约如果违反法律以法律为主不用鸟他 直接去劳动局 检举 投诉然后上网PO文怕啥 告就告阿 告了你就去法扶申请 不用钱他不懂法律 你还真被他给唬了合约没有保障任何违法的事情就像我跟你合约写定毒品买卖交易价格结果我没有按照合约走 你觉得去法院会?
作者: sanob (克忒) 2016-06-04 14:16:00
你能不能弄个空白合约条款来看看,保密范围的合理必要性违约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能否举证量化,不是爱写多少就多少下班先打卡实际还是在工作,劳动检查一查就跟出勤卡不合啊
作者:
G542672 (A-four)
2016-06-04 18:18:00内部资讯不是单纯指公司机密而已吗?像厂商客户之类的
资遣该给的有给(资遣费预告工资)的话 当天将请你当天滚 合法 在网络上po文章 内容不洽当 反而容易被公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