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在台中大里一间贸易商上班,一开始老板说毕业后过来从业务助理开始学习。
薪水28K,含全勤奖金。当时觉得没有经验,这样的开价算不错。
到职后一周,职称变成船务,工作内容包含采购跟船务、仓管。
工作很多,但是在有计划的执行下,不用加班。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领到第一次薪水,只有25K多。
问过会计,他说老板跟他说26K,扣掉劳健保就是这样;心里想说,反正差2K而以,
提了伤和气。所以又默默地过了一周,
老板叫我进去办公室说:“你工作很轻松吗?怎么都没有在加班齁”
然后,他就丢了一个客人给我,本来接这个客人的业务大姊一周后被革职,
我的身分又多了“业务”。
心里觉得怪怪的,但是商业书信对我来说不算困难,想说就当作学习,
所以身分变成业船务,跟客人连络后,自己下单,自己整理包材,自己处理出货细节,
最后跟QC去工厂看货。
一切很顺利地出完第一张订单后,
老板找我过去说:“从今以后,所有书信我看过后,才能出去。”
从此之后,就开始加班。老班11点进公司,2点离开。2点以后用line交代事情。
到那个时候,我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业务哥哥姐姐一个一个离职。
首先,早上把信给他之后,他到下午4点开始要我们重寄给他,
接着开始要求改信,信件内容重复计件来回数次,
外加等牠洗澡、溜狗之后,通常已经7点。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每天都八点才能回家的日子。
领到薪水才发现,没有加班费。
所以,就问一下老板:“他说有加班申请单,可以换补休或加班费,
如果没有事先申请就没有。”
隔天,我就拿加班单给老板签,老板面有难色的说:
“我们没有接受申请加班费的,我帮你改成补休。”
边签边说:“加班申请单的事情,不要跟其他人说,我也只签这一次。”
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