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nwan (种花 吃草 玩泥巴)
2016-05-27 23:50:26我弟提出离职,口头向课长、厂长提出已超过10天
但跑离职的文书流程有点复杂..(人事居然拿不到离职单)
公司总经理跟董事长(老板)都不在国内,遇不到,也不晓得知不知情
可是离职的消息已经传的全公司上下(一百多人)都知道了(包含老板儿子)
厂长/人事那里也不敢作决定,变成留职停薪两个月..
请问如果留职停薪期间去做新工作,或者两个月后不回去
会有什么问题吗?
若是用 劳基法14-3 对于劳工健康有危害之虞..(工作内容是焊接)
需要诊断证明吗?还是不断哀嚎就可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