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家人最近因故被主管调职降薪,
想请教板上各位一些问题,谢谢。
我的姊姊任职某企业(服务业)约九年多,薪水加上津贴约27K左右,
除了原本的工作内容之外,还要帮忙带工读生,
姊姊是个工作认真且坚守原则的人,前两年的主管都有帮她加薪。
之后姊姊所属的部门换了新主管,
近日新主管以“管教不当”为由,要将姊姊降职并扣薪,
(主管说工读生们觉得姊姊对他们很凶)
但姊姊想要进一步向主管和人资说明,但却没有解释或申诉的机会,
只要求她签署一些同意调职的文件,
但姊姊请对方给她时间再想一想,没有签。
因为姊姊被降职之后的职位,会被扣掉“责任津贴”约5000元,
每个月只剩22K来缴房租、贷款和生活开销,根本不用过活了;
且工作的内容和原本的差很多,姊姊原本的工作是类似接待,
现在被调去做清洁打扫,让我们觉得非常不合理。
该主管之前已经用类似手法让好几个员工受不了而离职,
虽然姊姊还没辞职,不过此地不宜久留,目前开始找其他工作,
我想请教各位的问题是:
1.责任津贴是否算在薪资内?扣除这项津贴是否构成“薪资不利之变更”?
2.如果姊姊因不同意调职而终止劳动契约,是否拿不到资遣费?
以上问题还麻烦各位不吝解答,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