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劳动节遇例假日可补休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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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节将至,800万名适用《劳基法》的劳工依法可放假一天,但今年劳动节适逢周日,
有劳工向《苹果》投诉,指政府未宣导劳动节可补假,恐造成假期被吃掉。劳动部官员说
,依法所有适用《劳基法》的劳工,只要5月1日劳动节逢周日是例假日,就必须再补假一
天,否则可罚雇主2万到30万元。
由于国内许多企业作息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布的行事历,但公务员在劳动节没有放
假,引发劳工疑虑劳动节是否有补假。劳动部说,该部也接到不少劳工询问,由于去年开
始实施新规定,国定假日若遇到例假日须补假一天,虽然许多企业作息跟着公务机关走,
但劳工依《劳基法》规定,劳动节必须放假,当天若逢例假日就必须再补假一天。
但劳动部官员解释,补假不一定要在隔天的5月2日周一补,可由劳资双方协商决定;但补
假一定要给劳工,雇主不得自订期限,以“过期”为由注销。若5月2日周一当天双方约定
补假,但雇主却要劳工销假出勤,除须征得劳工同意外,也须给予加倍工资;违反上述规
定都将罚雇主2到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