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计算加班费平日每小时的工资认定

楼主: iceeye (趴猫)   2015-09-03 20:23:14
最近遇到的事情,想与板上的各位讨论看看
简化版故事叙述:
我因为公司接到海外的案子,调赴海外预计两年
每周大约会加班18小时左右,因为工作地点实在很偏远
所以公司有一笔海外加给,不然根本没人要去
如果,我在台湾的月薪是30K
公司的海外加给的算法是 海外加给=(月薪) * 50% + 24000=39K
每三个月回台领一次
即正常可一个月可领69K
那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应该用30K来当月薪来/30/8还是用69K呢?
与劳工局询问,答复是"如公司加给系劳工因工作获得之报酬,即应列入工资计算"
与公司人资询问,答复是"这笔钱是差旅费,
差旅费考量的是派驻国家的生活品质与物价跟工作量多寡无关,不算工资"
个人觉得奇怪的是,差旅费跟在台湾月薪相关,怎么会解读成与工作无关呢?
否则不同给薪的同仁,
住一样的宿舍,吃一样的伙食,同一个办公室,应该领一样的差旅阿
不知各位觉得怎么解读比较合适。欢迎讨论指正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5-09-03 20:30:00
这样少钱我才不出国咧
楼主: iceeye (趴猫)   2015-09-03 21:03:00
举个例子而已,随便抓个数字
作者: hypeng (狮子云)   2015-09-03 21:58:00
公司一定是想规避责任的,所以会尽量在法条的模糊范围去解释或硬凹你可以把公司人资对你说的话直接拿去问劳保局,我自己是觉得公司这样违法,而你愿意让步多少或与否,就要看你自己了
作者: alwang (暱称回来吧)   2015-09-03 22:56:00
两边说的都对 出差用膳杂费算就不算是薪资 也不用缴所得税当然 公司也可以认定那是薪资一部分帮你报 就要缴所得税
作者: barry06 (球员兼裁判)   2015-09-03 23:00:00
差旅费是可以因为职务或职级不同的
作者: post91 (123)   2015-09-04 07:39:00
一个月才70k要出国工作...天啊..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5-09-05 00:16:00
70K只是假设他现在是30K的状态吧?
楼主: iceeye (趴猫)   2015-09-05 18:58:00
怎么好像重点变成数字多少了....离题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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