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rslgj (Bonnie Doon)
2015-06-29 12:01:18有一点要注意,有些公司会要求附上劳保明细
上面会列出你任职过的公司名,投保日期,薪水金额
我在台中面试过两间大公司hr都有提出这样的要求
一间面试给,一间录取报到给
※ 引述《T777 (踢七七七)》之铭言:
: 我在去年七月到职A公司
: 于今年四月底离职A公司
: 五月吴凤接轨B公司
: 做了两个月觉得不适合提离职做到这个月底止
: 请问履历表是否该把B公司两个月的经历写上去?(都是正职)
: 还是就写到A公司,等面试官询问空白两个月在做什么(进修之类的?)
: 怎么写最好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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