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板上各位先进
我已经在公司服务了大概一年半
当初进来时写的资料役别我有填写免役
公司核给我的本俸是22600 (薪资结构是本俸+津贴约4万上下)
今年初有过一次集体调薪 变成22936
6月时我看了薪资单 发现本俸变成22336
跟公司人事部门询问 得到的答案是
因为我未服兵役 当初核给我的薪水多了600
(有听其他同事说 未当兵的进来就比别人少600)
以前已领的就不跟我计较了(?)
以后就是22336这个数字了
有一种做了一年半薪水不增反减的感觉 不是很舒服
请问这样子的情况是合理的吗?
若不合理有申述管道吗?
在不想离职的前提下是否只能摸摸鼻子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