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薪资名目大挪移 工资变少恐违法

楼主: alterna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2015-05-31 07:59:02
薪资名目大挪移 工资变少恐违法
联合报 记者许俊伟/台北报导
财政部二月宣布,伙食津贴的免税额上限从一千八百元调高到两千四百元。但有雇主采津
贴增六百元、本薪减六百元的作法,名目上“加菜”,实质上却未加薪,引发争议。劳动
部发布函释,指雇主若自行迳调本薪和津贴,致劳工“工资”总额减少,可开罚两万到卅
万元。
免税新制上路后,不少企业响应,员工不仅一年实质加薪七千两百元,这笔钱多出来的加
菜金还可免报所得税。
但有企业却从名目上“乾坤挪移”,一增一减后,实拿的月薪没变,各地劳工机关近期频
获民众申诉,只好发文给劳动部请示雇主是否违法。
劳动部发布通函指出,根据劳基法施行细则规定,工资的数额、项目等议定、调整,应由
劳雇双方在劳动契约中约定;雇主若要变更,应与劳工协商合意后才能实施。
劳动部说,伙食津贴若非“工资”,只要劳工津贴增加、本薪减少,雇主又未与劳工协商
合意就自行挪移名目数额,即使员工的总收入不变,仍违反劳基法。
但若伙食津贴为“工资”,津贴增加、本薪减少后,工资总额不变,即使雇主未与劳工协
商合意就自行挪移,雇主不算违法。但劳动部强调,只要涉及劳动契约内容变更,最好还
是经劳雇双方同意,以避免劳资争议。
换句话说,雇主挪移各名目数额是否违法,关键在“工资”。劳动部提醒劳工,只要是固
定每月支领,就应视为是劳工提供劳务所获得的经常性给予,算“工资”;若企业免费提
供伙食,或由劳工自费负担、雇主酌予补助,选择不用膳者就没补助,则是“福利”非工
资。
财政部说,呼吁企业单纯增加伙食津贴、帮员工实质加薪。有劳工退而求其次说,能加薪
当然最好,但若只是增减各名目数额,至少还多出七千百两百元的免税所得,“还是有赚
到”。以税率百分之十二计算,可少缴八百六十四元的所得税。
新闻出处:联合报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6709/936205
作者: krejj (krejj)   2015-05-31 09:07:00
会不会罚太少罚2000w才比较有感觉
作者: gbcowandy (爪爪哥)   2015-05-31 09:16:00
有一个员工一次薪水被扣就开罚两万才有用
作者: stare7500 (Brand)   2015-05-31 11:50:00
那就跟奴隶重新签一张薪资结构调整契约不就好了凡正奴隶也只敢摸摸鼻子签了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5-05-31 20:10:00
上限不是重点吧重点在下限多少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5-31 21:00:00
罚那么低,财团都宁愿被罚也要违法,干脆不要罚,至少罚2000万以上且按日开罚,开罚无上限,才能有用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15-06-01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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