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原po私立建筑系毕 26y
目前有近3年工作经验
最近面试了几个职缺(地点皆位于高雄)
A公司(建材公司)
公司老板+员工只有3人,职缺内容大概是绘图兼业务助理(小公司基本上应该包山包海= =)
薪水:试用期24500 之后26000(责任制)
工时:8:30~18:00 午休一小时 (假日或晚上可能拜访厂商或是厂商请吃饭)
通勤时间:骑车约20分钟
休假:周休二日
B公司(设计公司)
室内景观..等设计到施工都有承接业务的公司 公司规模约5~6人
薪水:25000 (听现在任职的员工说几乎没有加班)
工时:8:30~18:00 午休2小时 午餐费用由公司零用金支出
通勤时间:骑车5分钟
休假:周休二日
A公司其实是此次求职面试的第一家公司,面试的时候觉得老板人还算不错
也聊得满久(1小时) 当时他是要我考虑一下是不是真的要到这家公司工作
(因为工作内容就不需要做设计 也需要陪老板一起去跑业务 怕我无法接受)
过了2天之后我回复此家公司老板,希望能有争取这个职缺的机会
于是我去A公司面试了第二次(星期二),又花了大约1小时(2次都是由老板亲自面试)
第二次面试结束后老板说他需要考虑一下,过两天会回复我
在这两天期间我接到B公司的面试邀约(星期三时去面试)
觉得B公司的环境不错,虽然薪水少了1K,但是比较工时及福利
好像是B公司比较好一点
星期四的时候我接到A公司录取的电话,此时我很犹豫是不是要等待
B公司的通知(满喜欢B公司的 也觉得机会应该不小)
于是在诸多考量下我在星期五的上午拨电话给A公司的老板
诚实以告可能需要婉拒此工作机会
结果A公司老板觉得满不高兴(当然他口气没有很差),觉得为什么年轻人做事要这样子
带给他麻烦 只看眼前近利 还把他的公司当作备取
他还一直反问我,妳觉得我应该怎么做= =
最后我们讨论出的共识是再给彼此一个星期的时间,若彼此都没有更好的选择
我就到A公司上班
可是其实我内心觉得不太舒服
因为当时已经面试第二次了,老板告知他还要考虑一下,我有点觉得是不是机会不大了
所以才继续到别的公司面试
老板有选择员工的权利 员工也应该慎选公司
我这样的做法真的不对吗?
虽然我对于A公司老板也觉得不好意思
可是每个人去选择自己想要的应该是合情合理?
如果没录取B公司, 我是否要回A公司上班?
还是就干脆再另谋职缺算了?
(其实还有面试其他家公司,只是B公司比较喜欢 机会也比较大 )
以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