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推劳工周休二日 但假日少7天
为进一步保障劳工权益,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劳动部所提劳基法修正草案,
将劳工法定工时由双周84小时,缩减为单周40小时,落实周休二日制;每
月加班上限则增为54小时。新制最快可望在明年元旦上路,目前340万名
未能适用周休二日的劳工,将能受惠。
考量现况下,有许多劳工未能补休也未能领回加班工资。草案也规定,劳
工平日加班,可选择补休或者发给薪水,但若6个月内无法补休完毕,企
业必须发给工资;若是假日工作,工资应加倍发给,并在7日内让劳工补假
休息。轮班制的工作,更换班次时至少应给劳工连续11小时的休息时间。
但正常工时缩短后,劳工原来享受19日天国定假日,将与公务员拉齐为11
日,加上五一劳动节共12天,差额7天将恢复只纪念不放假。包括:1月2日
开国纪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记念日、9月28日孔子诞辰纪念日、10
月25日台湾光复节、10月31日蒋公诞辰纪念日、11月12日国父诞辰纪念日
、12月25日行宪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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