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izzy (社会冰原人)
2015-03-30 18:01:57直接以公司的规则回我
问题是有几个人遵守?
明明我附件内一堆11点多下班的
还说我没有上班超过13小时
真是睁眼说瞎话
看来准备文件还是要做成像简报PTT一样
一行一行把它画清楚
要不然他才懒得看
然后合理怀疑他只是打电话跟公司要资料
合理怀疑公司根本不可能拿违反劳基法的资料给他看 都是挑过的
不是很想追究 但是公司想玩这招 真的就觉得就算被罚钱也是理所当然
只可惜官官相护
哀
公司选在新北应该比较对 若是在台北市应该一定会被开罚吧
接下来呢 要去跟劳工局专员complain 还是再寄一次呢?
作者:
psx (综合水果汁武士G)
2015-03-30 18:24:00你有提供打卡记录吗?
楼主:
skizzy (社会冰原人)
2015-03-30 19:10:00有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3-30 19:29:00要不是政府无视,不然哪来那么多老板敢违法,只能多方通报,看还有没有哪个机关是活着的..连黑心油都是跨县市报才有人理
作者: flyersnow (如梦) 2015-03-30 19:58:00
13小时 ………已经超过12小时上限了吧 ?!!服务业 ?
找苹果爆料说怀疑劳动局包庇资方 朱立伦一定会震怒XD
作者:
yaki (.)
2015-03-30 20:16:00唉 台湾人比外劳还不值 外劳随便一通1995雇主肯定遭殃被盯
楼主:
skizzy (社会冰原人)
2015-03-30 22:17:00我不想闹那么大....因为走的时候还有说有笑 这不是要我当真小人
你都检举了,还说不想当小人...根本没什么好小人的,你会在意何必要检举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3-31 12:36:00争取该有权益叫做小人?那你就继续当你的好人,通通吞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