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选择
A公司
在台中 知名品牌运鞋的生产制造业公司 生产部门 课程整合专案组长
比较有挑战、生产厂在海外,有出差机会
3/2报到、这几天要赶快搬进公司宿舍、买自行车应急
B公司
在林口 社区大学 课务专员
比较轻松,以前的课程规划sop照着做
上班时间: 14:00~22:00
2/24 下午2:00报到
薪资:
A比B多一万多一点
福利A:年终、年尾各一次
福利B:没谈到
我是选择A
今天下午之前要回信回绝B了
想先请问各位意见?
※ 引述《Andrea73 (没有暱称)》之铭言:
: 新公司报到通知要缴交 劳健保转出单、离职证明
: 听说劳健保转出单可以就近到区公所/健保局 申请转出
: 可是离职证明有点问题,
: 当初跟公司要时,
: 是协商自动离职或是资遣 择一,
: 后来因为资遣费,选择了后者...
: 离职证明的原因竟是:依劳基法第十一条第五款
: 也就是“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
: 因工作找了一阵子,
: 履历多增加了2个月...跟离职证明的日期不符...
: 该怎么办.....
: 录用通知上提到说:
: 于正式接受录取后,需请您配合准备各项报到所需之文件;
: 期间若因个人因素取消入职,所产生之证件办理或机票费用将由您个
: 人负担支付。
: 因为要跨县市报到、搬进公司宿舍、到职后一周要出差一周
: 等于3周后要出差,中间又有一周是年假,我的护照过期还要补办,
: 真的来得及吗??
: 有点害怕...不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