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单回复,提供给你参考:
1、如果受伤是因为执行职务中搬移精装本书籍,遭书籍砸伤脸部所致,
依法属职业灾害。
2、职业灾害医疗期间可依劳工请假规则第6条规定申请公伤病假,
且公伤病假薪资应以原领工资数额予以补偿。
3、另劳动基准法第59条规定,职灾医疗期间雇主应补偿医疗费用(劳保局
如果有核发医疗给付,雇主可用以抵充)。
4、如果公司不同意请公伤假或补偿医疗费用的话,可以向工作所在地
的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
※ 引述《blackkeyss (dongdongcat)》之铭言:
: 因为上班期间遭重物撞击脸部
: 导致眼睑附近有内出血的现象
: 想用下午时间请假就诊
: 请问只有半天可否请公伤假呢?
: 公伤假又是如何支薪呢?
: 另外就诊的费用可否算职灾请领保险?
: 第一次遇到...谢谢各位解答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