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鲁从这发文想到一个问题:
在应征新工作时,有时候会谈到(面试)或写到(各单位履历表)前一份工作的薪资
前一份工作的待遇,算是新公司评估该应征者“价值”的量化数据
如果用原PO的薪资为例子,大家建议是在应征时报本薪44K还是全薪?
谢谢
※ 引述《skycanfly (天天想妳)》之铭言:
: 小弟鲁蛇
: 我心中藏了很久的问题就是如何说自己全薪
: 本薪:44K
: 伙食津贴:1.8K
: 被扣掉的劳健保费加公司福利金
: 劳保费:834
: 健保费:851
: 福利金:200
: 退休金提拨:3468
: 所以这样 我该用我全薪应为
: 44000+(834+852+200)+3468 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