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工作未满三年一问

楼主: kentplayy (肯特普勒)   2014-08-09 21:58:03
工作因为跟公司理念不合,目前年资是两年10个月,
因为之前在6月已经有提过离职,原本预计要7月底离职,当时被许多长官慰留所以
又继续留下来,但是经过两周后发现问题依旧没有改善,所以在7月30号又提出离职,
预计自己8月31日是最后一天。
那因为公司文化是没有将年假买回的制度,过往离职人员都是离职前将年假修完,所以
原本我年假尚有14天,应该是要在8/11日上完班以后(本身周休二日),就写休假单到月
底。
那现在问题来了,公司说因为人力衔接不上给我两个方案,第一个是做到月底,
剩下的年假破例用现金买回(月薪/30 ,乘上14天),因为我已经跟民宿老板约好8/13
要打工换宿的安排,所以无法用方案一。那公司说方案二照劳基法规定我提离职应该是
要提早20天预告,好让他们有交接的时间安排,那因为我是7/30提离职,预告时间上不
符合劳基法规定,所以这边只能把我薪资算到8/11日,那剩下的年假一样是用买断的方
式付清。
若比较下来,方案一是最值得也无争议的,但是因为就卡到已经有安排好的行程,所以
只能选择方案二,但是问题来了,这样下来我等于是薪资变少了。
本来应该领一个月,方案二算法变成一个月除30,乘上11(工作天数)+14(年假)。
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作者: iiverson649 (渣渣)   2014-08-09 22:00:00
口头禅....
楼主: kentplayy (肯特普勒)   2014-08-09 22:02:00
抱歉,哪一个, 是"那因为"吗
作者: op520ptt   2014-08-09 22:05:00
依规定要20天前提离职,有特休一定要做请特休假的动作并留证,但公司有权依实际状况准假予否,不准假离职日到后剩下的特休一定得换给给员工
作者: she30336 (wilhelmine)   2014-08-09 22:05:00
"那"~
作者: op520ptt   2014-08-09 22:06:00
换钱给员工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8-09 22:10:00
特休是你的年资换来的 哪有什么不给请的道理?我跟你讲 你就特休请到底 叫他八月份薪水全部算给你然后你和他乔一个时间去交接 看是一整天还是怎样的反正你还是特休 没事情就闪人 千万不要帮他们做事情
作者: op520ptt   2014-08-09 22:21:00
另外员工须依规定在n天前提离职,公司好像可以不需n天就可以结算你离职日,但要一开始你提离职时就告知例如你需20天前提离职,而你七月一日提,公司可以就让你做到七月一日(最晚只能留你到七月二十一日),离职前剩下的补休特休都一定要换钱给你我说的是较属于劳基法下规定,但你要设法让事情变成你要的结果,就是上班到8月11日然后开始休到月底后离职,这样对你才有利
作者: startbucks (开巴克)   2014-08-10 00:28:00
看员工守则,如果上面有注明因个人因素不予换$$$的话就不可以换喔,如果没有注明的话..就去换$$$$先提出离职,然后公司"不准假" 就不是个人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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