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七十三年十月十八日 台内劳字第256453号 函
“按月计酬者,除明确议定该月工资未含假日工资外,其平日每小时工资
额应以该月工资除以三十再除以八计之。”
※ 引述《keycloud (夏天快来)》之铭言:
: 请教一个问题,我目前是月薪制,
: 而每个月的请假天数会被扣薪,
: 老板的算法是以"月薪/每月应上班天数"来计算日薪
: 那这样的意思是说周休二日不算给薪假囉?
: 想请问劳基法是否有相关规定?
: 又是在第几条我可以翻出来给老板看@@
: 另外目前待的是小小小公司,
: 有保劳健保但没签工作合约,
: 请问这样如果发生纠纷有受劳基法保障吗?
: 总觉得又被坑了...唉
: 感谢大家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