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icetsai (hyperreality)》之铭言:
: 第一次PO文,有错还请见谅,事情是这样的,
: 我在观光区卖纪念品,当初应征是正职工作,
: 有签一份契约是试用期三个月、正式后调薪做9个月(共一年),
: 当初老板表示如果试用期间良好可提前转正职,
: 我是6月开始工作,上礼拜一的时候结帐不小心出错,
: 商品名选错,但价格没错,也及时发现所以更改了(一个小时内解决),
: 但老板好像很不满(我觉得他好像很不爽我),
: 礼拜五的时候接到电话,老板表示我没有一个正职的态度,
: 所以7月开始转为工读生,不然就离职,
: 工读生不只和正职的薪水平均的时薪还低,
: 而且每个月工时很短,
: 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我认为还在试用期,没有提早调薪也没关系,
: 我也没造成店里重大损失,
: 请问这样是否可以和老板抗议,如果还是执意,是否可以检举他呢?
: 因为快进入7月了,不过这两天是假日,无法向劳基会询问,
: 还请有经验或是熟知劳基法的人帮我解惑一下,谢谢。
: PS自己有研究一下法条但不是很懂,因为看到约定好的试用期内,
: 一方可以无须告知就结束劳动契约这条
: 谢谢
我会建议妳另寻高就
说真的真的要跟老板告下去,当然妳是一定会赢的
但是妳也只是惨胜
妳得花很多时间和精神去处理法务的事情
同时妳的心情和生活也会受到干扰
其实对妳自己的成本颇大
不如一切从简
就离开这个不对的老板就好
因为跟老板闹翻了,妳也知道妳是不可能继续做下去的
妳就只是跟到一个烂老板而已
换个老板对妳是好事
学校会教导公平正义
但社会教我们的做事要符合成本效益
不要为了5块钱的利益,去花10元的成本争取
出来是求财,不是求气
不要跟自己过不去
就像这最近有个新闻
被劳保局认证员工过劳死,雇主只要罚二万就没事
现实就是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