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中低收入户相关问题

楼主: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17-05-04 19:46:37
※ 引述《flover (拉哩拉扎)》之铭言:
: 但是就算没有报抚养,他们在申请中低收入户还是有把我和姊姊算进去啊...
: 这样说法不就很矛盾,所以想请问是否有确定答案可循呢?
: 县政府社工跟1957所说的有点含糊,好像感觉可以又不可以
: 请大大们可以提供一个方向
: 谢谢你们~
你跟你姊都是你父亲的直系血亲一亲等,
所以你跟你姐不管户籍在哪边,一定都会是你父亲申请低户中低户的必然应计算人口
你姊夫并非血亲,依社会救助法规定他的收入及财产所得本来不用计算
但因为你姊婚后报税时采夫妻合并申报,而你姊又申报你父亲为扶养人口
所以你姊夫原本是不用算的,但是因为有申报扶养,所以必须要算
解决方法就是跟县府讲的一样,把减免的税金还给国家就可以解套了..
至于你呢,你没目前结婚,自然不会有其他人被列入,而你本来就是申请补助应计算人口
所以无论你有没有申报你爸扶养,你的财产收入跟所得都一定都会列入计算
对你来说,你有没有申报你父亲扶养都没差,放心申报吧
至于你母亲是否要计算的部份,因为低(中低)收入户是户的概念
当你跟你父亲的户籍在一起时,因为低收中低收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
所以你也是低(中低)收入户的申请人之一,这时候你母亲的财产所得就有影响了
因为你母亲就是你的直系一亲等血亲
你原文中有提到当初你父母亲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这时候就得厘清判决离婚的原因
如果是特殊境遇的离婚,例如遗弃或家暴等,你们可以主张她未尽扶养之实
而免予在申请补助时计算为应计人口..
另外对你父亲来说,因为她跟你母亲已经离婚了
当你父亲要申请政府的补助时,你母亲都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不管是判决离婚还是协议离婚,你母亲的财产所得都不会有影响
所以要排除您母亲一劳永逸的方法会是将你跟你父亲的户籍分开
这时你父亲申请补助时要计算的就只会有你跟你的所有手足..不会再计算到你母亲了
但是当哪天你或是你姊要申请补助时,你母亲的问题一样会存在唷
迁户籍只是解决你父亲那端~
作者: junalu (junalu)   2017-05-04 20:34:00
专业
作者: flover (拉哩拉扎)   2017-05-05 13:47:00
谢谢M大~我们最大的疑问就是这部分~但是县政府说的真的太不清楚了~所以我们被搞到有点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做才不会每年申请都会有这样的问题~简单来说,基本上只是要让我父亲拥有中低收入的资格的话,父亲的户口只要有他一个人而我不要跟他在同一个户口,申请中低收入户就不会有问题而我报税仍然可以申报抚养父亲这个部分即可这样理解对吗?
作者: vorstsky (未生)   2017-05-05 14:59:00
直系不管户口都会算你报不报扶养也会算你不需要迁户也可以报扶养节税
作者: nadiayu (day by day)   2017-05-05 22:57:00
原PO也是中低收入户辅导人口吗?假如仅只有父亲是中低收辅导人口,不会列计到母亲财税,这样原PO不用跟父亲户籍分开但是假使原PO也是低收中低辅导人口,你的父母亲都会列计
作者: ufo6123 (POPO)   2017-05-05 23:25:00
你要受补助就要算你母亲 你不受补助就不用算
作者: flover (拉哩拉扎)   2017-05-08 13:36:00
只有申请父亲而已~谢谢楼上大大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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