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世新、中原、实践涨学杂费案法院命准基本调幅 教部:另做适法处置
◎新闻来源:CNA
◎新闻日期:2021/6/30 19:06(6/30 19:26 更新)
◎新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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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等3校调涨107年学士学杂费,遭教育部否准而兴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教育部未给
3校补充说明机会,判3校胜诉。(图取自facebook.com/ShihHsinU)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许秩维台北30日电)世新等3校调涨107年学士学杂费,遭教育部否准
而兴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教育部未给3校补充说明机会,判3校胜诉,全案可上诉。教
育部表示尊重,将另做适法处置。
世新、中原、实践大学于民国107年5月底向教育部提出申请调涨107年学士班学杂费,教育
部于同年6月经审议否决,并告知不通过理由包含公开说明会办理形式应更加开放透明、会
议纪录过于简略、调涨经费的支用项目未臻妥适、助学计画内容不够具体等。
3校后续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教育部否准理由不明确,也没有给3校补充说
明机会。且教育部就算认定有各项不妥适,可分别认定处理,直接使调整幅度为0,有裁量
怠惰之虞。
对此,中央社今天询问教育部关于法院判决的看法、107学年度已收取完毕的学杂费该如何
处理,以及是否会影响未来大学学杂费审议机制等。教育部今天稍晚回应:“针对台北高等
行政法院判决本案诉愿决定及原处分撤销,本部予以尊重,将另做适法之处置。”
107年共有16所大学申请调涨学费,教育部当时召开学杂费审议小组会议,最终只有中兴大
学、文藻外语大学通过调整,涨幅为2%,其余14校都“不予通过”。
世新大学、中原大学及实践大学今天发表共同声明指出,针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3
校均十分欣慰,并希望教育部能尊重裁判要旨及大学自治精神,让大学得以及时充实办学资
源,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并确保台湾的高教品质。
对于法院判决指学杂费收取属于大学自治范围,3校共同声明也给予法院肯定,依据判决意
旨,教育部应于公告基本调幅上限1.85%及前1学年未调整者调幅上限2.29%的范围内,按各
校具体情形,覈实核定准许3校调整学杂费的调幅,此调幅范围虽与3校申请时主张调整的2.
5%及3.6%幅度尚有差异,但仍有助于挹注日渐短绌的高教办学资源。
3校共同声明也呼吁教育部能正视高教资源不足的困境,以及大学自治沦为空谈的事实,早
日依据此判决的法律见解,作成准许3校调涨学费的决定,以符合法制。(编辑:张芷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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