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82116 (鲨鱼吃鱼翅)》之铭言:
: 至于208年废三公、另立丞相这件事就毫无疑问是汉贼了。
: 当时发生的事件是司徒赵温辟命曹丕,这在正常年代是很合情合理的事。然而曹操大怒
?
: 找借口废黜赵温,同级罢免同级、再升自己为丞相很明显违逆汉制。
: 大家觉得呢?
主张208年的,应该是基于《后汉书赵温列传》:
"建安十三年,以辟司空曹操子丕为掾,操怒,奏温辟忠臣子弟,选举不实,免官。
是岁卒,年七十二"
然而《后汉书百官志》对三公底下的掾,是这样描述的:
"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
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
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
辟了曹丕为掾的司徒赵温,要往上呈报,则其上级除了皇帝以外,只有丞相了
假设直接向刘协上言,那么无论曹操身处什么位阶,应该都不关他的事才对
结果他却把赵温搞下台,可见仍有上言给比司徒更高阶的程序
换言之就是曹操当时已为丞相,比较能合理解释这段故事
事实上,曹操确实曾在208年为丞相一职
但未必当丞相的时间,比赵温辟曹丕还要早,再考虑《后汉书》对官职常出现张冠李戴
故愚见以为《献帝起居注》所写之210年,至少不用担心到底是司空,或是丞相的问题
210年比起208年,少了是否曹操来得及以丞相身份,免除赵温的司徒之疑虑
更甚者,会不会有建安十三、十五年,三跟五被误抄的可能?
只不过司空、丞相,彼此误抄的机率,应该趋近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