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
市议员为无号志路口请命 交通局:非号志路口加强警示
15:53 2020/11/25
台中市议会25日总质询,市议员黄守达指出,无号志路口多车祸,经常是因为民众对于路
权的观念不熟悉,不知道谁应该让谁,且会有直觉认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
或者以路宽作为判断基准,但事实上这样的观念不尽正确,也因此发生车祸往往会有相当
多的争议,但至今台中市仍有许多路口没有设置相关标志可供参考判定。
市府交通局长叶昭甫说,未来将研议在中市非号志化路口增设相关停、让标志与标线并加
强警示,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此外,将持续宣导路权观念,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102条规定,遵循少线道车礼让多线道车、转弯车礼让直行车等规定通行。
黄守达说,如在西区中美街直行,与右边美村路一段102巷出来也欲直行的车辆相撞,在
不考虑车速等因素下,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 102 条,行至无号志或号志故障而无
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之交岔路口,支线道车应暂停让干线道车先行。
未设标志、标线或号志划分干、支线道者,少线道车应暂停让多线道车先行;车道数相同
时,转弯车应暂停让直行车先行;同为直行车或转弯车者,左方车应暂停让右方车先行。
也就是说,在支干道不明确、车道数相同的状况之下,从巷子口出来的车辆反而可能肇责
较小,违反一般民众直觉。
黄守达表示,可以看出台中市交通局近年有在加强宣导用标志识别支道的概念,这类型的
标志包括让路标志、停车再开、让路线、停标字、闪红灯号志,有设置这些标志的路口皆
表示为支道,需让路给干道。但却忽略了有许多路口其实完全没有这类型的标志可以做参
考,如西区中美街、华美街等街道巷口就是明显的例子,反倒失了原先宣导的美意。
黄守达指出,2016年新北市已经在全面检讨无号志路口问题,并设下三年内全部完成设置
标志的目标,明确支、干道区别。台中市交通局也应该赶快动起来,全面盘点无号志路口
,设置或划设停让的标志标线,并且加强宣导路权观念,让市民可以行的安全。
交通局提醒,除了遵循规则与原则,行经路口时皆应慢、看、停,以彼此礼让的正确停让
观念,维持行车安全,才是建立交通安全观念的最佳法则。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125004107-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