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车辆未与行人保持3公尺距离 台东警方取缔开罚
2020-07-31 09:37 联合报 记者尤聪光/台东即时报导
适逢暑假旅游旺季,台东各地及市区游客量暴增,民众行走行人穿越道上常有车辆未礼让
行人,甚至发生交通事故,为此,台东县警察局即日起加强取缔车辆未与行人保持3公尺
距离,最高罚7200元。
县警察局表示,统计分析本县近5年来65岁以上高龄者交通事故死亡计34人,其中行人有1
9人,比例高达55.88%,显见车辆未注意及礼让行人,以及行人未依规定穿越道路仍为行
人事故主因。
其中,省道台9线及台11线等道路笔直及车速较快,行人应提高自我防御意识,在穿越道
路口要有“车不会让”危机感,保持警觉观察左右来车。市区也要注意左右来车,尤其违
规红灯右转来车更应特别注意。
县警察局表示,车辆未与行人保持3公尺距离,将开罚1200元至3600元罚锾,如果在行人
穿越道遇有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者时,将加重到2400元至7200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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