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标线型人行道主因应该是便宜、施工快速。(可以算是某种tatical urbanism?)
另外,有些巷弄狭窄,实体人行道可能让消防车行驶困难
https://goo.gl/maps/W9RCfHTYDuJhdRi1A
以我个人感受,在巷弄有实体分隔的人行道当然是最舒服的,但若车速<=20kph的情
况下没有实体分隔,直接跟汽机车互动还算可接受啦。现实上巷弄临停不少状况有必
要性(装卸货等),也不容易就近设置指定装卸货车位。
因此,我认为很重要的是低速限&实体减速设施(减速丘,路口设置减速平台等) 确
保人车能够安全的互动。就算有实体人行道亦然,因为行人有时需要穿越到另一侧。
可惜台北对于控制巷弄速度没有太多做为 (只会地上喷30)。
然后也该检讨30kph是否适用所有巷弄啦。 国际上多数交通宁静区是30,但视路
宽、人潮多寡、道路用途、视线等各种因素也经常更低。
也许原则上有实体人行道的订30kph,只有标线型的20kph之类(?)
我的结论是够宽的路,建议标线型人行道做为暂时性设施,再逐年以实体人行道取代。
不够宽的路就以控制速度为主,辅以标线型人行道。
P.S.
现行无论速限多少,一律+10kph才开罚,但30kph跟40kph撞人致死率差很多。宽限值可参
西北欧国家降低或是以速限百分比。
虽然说巷弄应以交通工程手段为主,警察执法效率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