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团批苏花路断就在矿区 质疑苏花路崩是人祸
端午连假苏花公路再次路断,环团今指出此次崩塌位于112K处,是近年来常发生崩塌的地
方,中央定调为“不能和天打仗”不可抗力的天灾,环团却发现自111.3K处开始一直到11
3.5K处,公路上下两侧都被大理石矿权所包围,其中112.1K以及112.6K至112.8K处,都位
在曾经开采且未经妥善处理的旧矿场正下方,质疑苏花公路崩塌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政
府应查清楚说明白,另要求立院将《矿业法》在第三会期临时会排入议程,即刻启动矿业
政策环评。
地球公民基金会、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等今召开记者会表示,自111.3K处开始一直到11
3.5K处,公路上下两侧都被大理石矿权所包围,其中下方更延伸至115.1K,尤其从1992年
的历史空照图可看出,苏花公路的112.1K以及112.6K至112.8K处,都位在曾经开采且未经
妥善处理的旧矿场正下方。绿党共同召集人吴绍文指出,位在苏花公路九宫里段一带有4
个大理石矿区,不但紧邻公路,位置与第2717号保安林更重叠,却未进行过环评与土地开
发许可的审查,水土保持计画也看不出有被切实执行过,矿业开发期间与结束后,更从不
见经济部矿物局担负起应有的管理责任,使得台湾众多的新旧矿场未被妥善管理。吴绍文
表示,由于苏花公路沿线在宜兰境内,环团所知目前至少还有7个矿权,其中润泰、信大
、台泥、大发至今仍在保安林内开采水泥用大理石,还和其他的境敏感区重叠,或曾被学
者明确指认为土石崩塌原因。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秘书长谢孟羽表示,采矿权设定或展
延期限,矿业申请人或原矿业权者都须检附“开采构想及图说”,当中须敍明水土保持、
环境维护、矿场安全措施与矿害预防等,但紧邻苏花公路的矿场,经济部如何审定业者的
“开采构想及图说”,矿业申请对当地居民安全及主要交通是否有伤害或破坏之虞,经济
部都应给一个交待。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潘正正则质疑,主管机关在审查业者矿权展延时
,是否有确认业者有无符合《矿业法》第27条第4款所明订的不得设定矿业权的情况,是
否对公益与安全有重大影响,
但他们发现2010年梅姬台风来袭前,矿物局从未依法发文征询公路单位对矿权展延的意见
,尽管公路单位明确表达反对矿权展延,最后矿物局竟只要求业者签切结书“承诺不在公
路两侧150公尺内开采”,就让业者通过矿权展延,完全无视矿场下方公路可能受到的影
响。潘正正表示,公路总局受限于2003年民进党政府政院版所通过的《矿业法》第31条“
其他机关不同意展延期限必须负补偿责任”的规定,无法坚持并积极处理苏花脆弱路断的
争议,甚至还变相为无济于事的业者切结背书,显示民进党政府当时直接协助矿物局架空
其他机关的专业权责,矿业法修正的必要性与急迫性无庸置疑。环团不满立法经济委员会
曾承诺要在本会期处理《矿业法》正修案,并厘清亚泥案矿权展延争议,但正式会期却结
束在民进党完全执政、党团执意强推官版优先法案的状况下,让矿业法修正案的实质审查
进度挂零,要求立法第三会期临时会将矿业法排入议程,即刻启动矿业政策环评,将邻近
矿业的公路与聚落,环境敏感区的后续处理纳入重点评估颈目。(许丽珍/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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