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收费员诉求 高公局:行不通

楼主: pinwheel1017 (風車1017)   2014-06-05 17:43:14
(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5日电)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不信任远通电收转置工作,诉求由国家安置。高公局今天表示,综
合各方意见,收费员诉求于法无据,行不通。
针对国道收费员自救会诉求由政府专案安置及以优于法令规定计算资遣费。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说,5月7日及30日,两次邀集相关机关、专家学者及法界人士开会
,从法律面、政府组织面、经济面、技术面、社会面分析探讨,各方都表示不可行。
高公局昨天将评估分析报告送交通部。
高公局在报告中指出,国道收费已由人工全部改采电子方式,高公局在民国102年底
是依劳基法第11条第4款“业务变更”事由,终止与收费员的契约关系,法律上高公局并
无安置国道收费员的义务。
有关收费员主张应由交通部所属各单位,甚或是政府其他部门安置部分,高公局说,
政府机关有人事编制、法令及预算等问题,与一般私人企业不同,非依法不得任意任用或
雇用私人,安置收费员在客观及法令上都无可行性。
高公局说,国道改为ETC计程电子收费后,人工收费已非政府业务,交通部目前也无
其他大型专案性业务得可增加足够且适当的职缺,专案安置收费员在政府机关不可行。
至于收费员希望以优于法令规定计算年资发给资遣费,高公局认为,这对政府机关而
言是开先例,除非涉及通案援引比照问题,非属交通部权责得以迳自决定外,且无支应相
关预算经费的依据,也是不可行。
高公局与远通电收订有安置收费员的契约,6月底要完成转置工作。
高公局统计,456名应转置的收费员中,100人已完成转置并在职,另有50多名录取还
未报到,曾录取或曾到职但最后放弃者80几人,其他待业中者,高公局协助远通转置。
1030605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406050205-1.aspx
(中央社 2014/06/05)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6-05 20:59:00
这才是公平正义!推!
作者: DerRicher (征战长夜的孤星)   2014-06-05 21:42:00
收费员加油!
作者: cbate (自由是用钱买不到的)   2014-06-05 21:44:00
到底有完没完啊!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来给你翻的!!!)   2014-06-05 23:00:00
赞! 高工局打脸打得又响又好! 工作本来就是要靠自己找!!!
作者: jackalch (Chairman)   2014-06-05 23:05:00
收费员原以为自己是公务员
作者: psappp (我的帐号好多P)   2014-06-06 01:23:00
如果安置对国考生情何以堪,特别是准备交通类科的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6-06 01:45:00
叫那些收费员回去吃自己不要再出来丢人现眼了 洗洗睡吧没考上国考一切都是屁 不要以为自己在公家单位作事就以为自己是公务员 打肿脸充胖子只是让自己难看而已
作者: jackalch (Chairman)   2014-06-06 11:33:00
一年一签叫做免洗筷 不是公务员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4-06-06 19:30:00
高公局当然没有责任,但远通应该有责任可以的话,应该直接叫远通以股权代支罚款当然,个人认为应该叫立法院立法,严格禁止政府机关聘用资遣工,并且同时将三年内所有约聘员工转为公务员。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4-06-06 23:40:00
约聘员工转为公务员?? 地方桩脚万年约聘雇表示欣慰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6-07 00:16:00
远通没有安置责任,只有道义责任!请搞清楚!当雇佣关系不存在时,依合约这些收费员要嘛接受远通安排要嘛离开!三年转公务人员,我笑了!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4-06-07 02:04:00
就算被远通转到马达加斯加也要跪着接受远通的善意安排不然就摸摸鼻子吃自己
作者: nick0605 (两津勘吉)   2014-06-07 06:15:00
本来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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