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ce (归云)
2021-11-29 09:04:06※ 引述《pauljet (拜登哥不要)》之铭言:
: 即使以被删除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
: 也是“.......作者秉史笔.......姑赦之”
: 如果秦可卿是被逼迫跟贾珍那啥
: 有何需要“姑赦之”
清 段玉裁 "说文解字注"
"赦与舍音义同,非专谓赦罪也"
人家讲的应该是叫曹雪芹舍去"更衣,遗簪"的情节,
却硬是要解释成是"赦罪"??
请问脂砚斋是什么人?
法官?县太爷?天老爷?
一个读者看了别人写的书,
然后突然跳出来,
说我要赦免书中人的罪?
这不仅太唐突,也太过不合乎情理.
: 秦可卿房中设置是这样
: 赵飞燕 武则天 杨贵妃 同昌公主
: 这当中除了同昌公主
: 赵飞燕可是淫乱代表
: 武则天跟父子两代皇帝都有肉体关系
: 杨贵妃赤裸裸的就是公媳不伦
武则天是唐太宗生病时,
太子李治入宫侍奉汤药时看上她的;
杨贵妃呢?
则是公公看上了自己的儿媳妇寿王妃;
这两个都是跟父子有肉体关系没错,
不过一个是儿子(太子)看上老爸的女人,
一个是老爸(皇帝)用半强迫手段抢了儿子的女人;
和这些女性发生关系的男人是什么身分?
她们能违抗吗?
把责任推在这些无法作主的女性身上,
说她们"淫乱",
也未免太不公平...
然后,有没有注意到一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