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GG!“硕士女”逃票46元 判拘55天
陆女逃票被抓包,被判处拘役55日,可易科罚金。(资料照)
2020-07-10 22:08:12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家住台中市的陆姓女子,前年12月间从云林斗六坐区间车时涉
嫌逃票,被列车长发现又不愿补票,她被迫在彰化永靖下车,列车长以她多次逃票纪录向
铁路警察报案,陆女被移送法办,又不出庭,法官以其犯后态度不佳,判处拘役55日,可
易科罚金,等于她逃票46元,却要付出5万5000元的代价才能躲过牢狱之灾。
48岁的陆女向警方供称她是硕士毕业,家住台中市的她因为逃票已被台铁何姓列车长盯上
,2017年4月间乘坐普悠玛号逃票被活逮,经警移送判刑已执行完毕。
但陆女仍不知悔改,隔年12月在斗六站上车时向站务员辩称,“皮夹掉了,我车子到了,
上车再补票”,她获得通行。
列车行过田中站时,陆女被发现没有买票,何姓列车长要她补票,她辩称皮夹掉了,怎么
补票?何姓列车长通知随车警察到场,陆女被迫在永靖站下车。
何姓列车长当天返回嘉义站后到派出所报案,他指,陆女是逃票惯犯,每次坐车都辩称“
皮夹掉了”,也不愿补票,已涉诈欺图利罪。
陆女到案后承认没买票,但否认有任何诈欺行为,因为自己真的是皮夹掉了。
法官认为,陆女故意逃票,经发现后又不愿补票,观念偏差,其次在面对该案时均未出庭
,显见意在逃避责任,考量被告之行为及其教育程度和家庭状况,判处拘役55天,可易科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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