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司机员遭“溜逸辗毙” 同事目击惨况…他没熄火拉手煞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台铁台北工务段松山道班陈姓司机员,在2018年底驾驶轨道工程车,进入隧道内施工时,
好心下车帮同事整理现场,却因为忘了熄火,也没拉手刹车,陈男被“溜逸”的工程车撞
倒在轨道上再遭辗不治。台铁和台北工务段段长王兆贤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移送,但台
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罪证不足,14日处分不起诉。
这起台铁火车“溜逸撞击”首例案发在2018年12月10日上午,40多岁的陈姓司机员驾驶工
程维修车和同事一起到华山隧道内施工,陈男的工程车前方还有载具手推平板车,因轨道
调整问题,陈男下车到车前帮同事处理时,工程车仍持续行驶,最后陈男在同事的面前遭
撞倒并辗过,陈男被紧急送医,仍在当天中午因伤重宣告不治。
事发后台北市政府劳工局认为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以及负责基隆到新竹轨道维护等工
作的台北工务段段长王兆贤,涉嫌业务过失致死罪,移送台被地检署侦办。
但检察官调查发现,台铁有发给每名员工安全手册,上面明确记载司机员下车时要熄火,
并且拉起手煞车,平日的教育训练课程也都有持续宣导,意外起因应是陈姓被害人自己便
宜行事所导致,无事证显示台铁或王有过失,因此处分不起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14/1512652.htm
台铁只有教育宣导而已吗 ?
为何便宜行事没有任何处罚呢?
应该是说便宜行事的事情如果没有伤亡发生,被抓到就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