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椅子进北车台铁轨道 女街友判刑2年
2019-08-06 17:51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台北市关姓女街友去年8月底在台北火车站第4月台,与站务员
起争执,愤而将月台上的滑轮椅(有轮子的椅子)丢在铁轨上,幸好即将进站的火车紧急
煞车,未酿成灾害;台北地院今依刑法公共危险罪章的“妨害舟车及航空机行驶安全罪”
,将她判刑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8月30日清晨,关妇在第4月台与台铁站务员发生争执,一时情绪失控,于
月台A侧、第15车的候车处,搬取月台上的滑轮椅丢掷到铁轨上。
当时正要进站的4128车次区间车,车速原本就已降至最低,司机员见状又立即紧急煞车,
通报站务员下轨道区排除障碍,列车因而停留原地一分钟,待排除后才又缓缓进站,铁路
警察将关妇依公共危险罪送办。
刑法第184条“妨害舟车及航空机行驶安全罪”规定,损坏轨道、灯塔、标识或以他法致
生火车、电车,或其他供水陆空公众运输之舟、车、航空机往来之危险者,可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相当重。
但法官审理后认为,关妇妇人虽造成火车进站延误,但未造成伤亡,且她的家庭支援系统
差,阿姨、母亲、父亲都没有意愿或能力照顾她,以致居无定所,犯后坦承犯行,有悔悟
之心,学历国中毕业,曾从事环保清洁工作,目前无业,因此援引法条酌予减刑,只轻判
2年徒刑。
关妇除了丢椅挡车,还被查出在台北车站拾获金融卡据为己有,盗领1万900多元,法官
另依侵占遗失物、诈欺罪,将她2罪各判罚金3000元、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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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不用当街友了,进去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