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板规修正建议 1.1.1详细解释和部分微调

楼主: zxcc79   2019-07-11 05:58:23
红字:omkizo建议
黄字:板主回复
1.1.1修正如下
1.1.1 本板讨论主题涵盖(删)轨道运输及周边相关议题,但下列议题已有专板,
请尽量至专板讨论
1.1.1.1 列车时刻记录、历史时刻等,请洽RailTimes板
1.1.1.2 车票买卖或转让,请洽THSR-Ticket或各地方板
1.1.1.3 问路请洽Map-Guide板
1.1.1.4 对于无轨的BRT系统,不是本板之讨论范围,请至MRT板或Bus板
(简单来说至少要在两根铁条上跑)
1.1.1.5 但捷运类的轨道运输,在本板和MRT板均可讨论
1.1.1.6 只限本国的即时运行情报可以发文,国外之即时运行情报请至置底讨
论区,但重大事故经由当地媒体报导者不在此限
1.1.1.4补充说明
因为近年新型运输十分多,公路和轨道的界线日渐模糊,故此这里注明是“无轨”BRT
举例:名古屋高架导轨巴士—>OK (实体导轨)
湖南株州、江西永修、四川宜宾智轨—>OK (光学导轨)
嘉义BRT—>NO (没有导轨)
(简单来说至少要在两根铁条上跑?)
1.1.1.6补充说明
这里建议应该采用严格定义
知道误点原因才算是运行“情报”才可以发文,否则应用置底讨论区
举例:
为何XXX次误点30分钟还没来—>NO (不知道原因,只可以在置底讨论区推文)
[问题] 也可加减问看看,不要太强制,本板文章量也不多比较没差
我搭台铁XXX次遇到沙西米—>YES (本国即时运行情报,可以发文)
无误
我在日本搭车看遇到沙西米—>NO (国外即时运行情报,只可以在置底讨论区推文)
可以
港铁深夜测试时撞车 —>YES (重大事故有经当地媒体报导,可以发文)
可以
关东下大雪铁路班次大乱 —>YES (重大事故有经当地媒体报导,可以发文)
可以!
另外缆车算不算本板业务范围?
好问题...我很想算,可是好像跟两条铁轨论点歧异?
暂时只想到这6点,如果有其他建议可以再加
第2 3条说明均很鸡婆 建议参照他板改拟更简洁的标题
2.1.7 2.1.8 均针对文章内容,合并
2.1.9 改只针对推嘘文
2.1.7 ~ 2.1.9浓缩就是
不错的提议
另外依板规5处分的字眼建议拿掉 因为板列所有条文其实都要看板规5
而5.1亦有说明板主可以推文警告
除非有该条是被认定为严重违规才要特别注明直接准用5.1.2

2.请注意文章用字和正确性
2.1 除以下列类别外之注音均属之
2.1.1 作为在原文字后方解释正确发音用,如赑(ㄅㄧˋ)屭(ㄒㄧˋ)
2.1.2 台铁国音电码,如彰化:ㄓㄤ
2.2 文章内容错字:任何一行超过2个错别字:含中文字、英文单字
2.3 推嘘文内容错字:任何单一推文超过2个错别字:含中文字、英文单字
原意:应该建议 键入成:因该见义,视为4个错别字
2.4 资料不正确:时刻、票价、旅客相关资讯与官方公告不符者
2.5 若因使用者或是PTT连线问题,造成文章乱码,不在此限,但板主得以主动删
文,或通知贴文者修改以维护看板流畅度。
2.6 文章资料不正确或错字过多:视违规情况给予“s” 注记提醒原作者修正
2.7 (删)推嘘文资料不正确或错字过多:视违规情况通知推文者重推修正(删)
3.1的说明也很鸡婆建议拿掉
另外序号建议也改一下
如果怕更动序号会影响日后不能查看以往判决可以保留
板规3部分更改为 (黄色为之前讨论的更正内容)
想要更改的部分成红色,比较好读
3.讨论时请注意网络礼仪
OK
3.1 (删)判定标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均属之(含文章、推文)
3.2 涉及强迫他人接受自己观点之行为,如恶意删除推文或短时间内大
量发文/推嘘文(笔战)等。遭遇重大死伤事故板主得加重处分
无上限。
3.3 发表空白文、洗板、手动置底、大量发文或转文后自删、多次重复
推文、商业广告推文、无意义推嘘文等
3.4 使用暴力、情色、谩骂、污秽、或不雅词形容文章、影射特定或不
特定人士、组织、团体之行为
3.5 其他刻意造成板面混乱,或影响使用者使用看板权益之行为
3.5并3.4后面好了
3.6 文章内容空洞乏陈,或是文章内容与本板不符
3.7 当板主依板友检举认定未违规,但相关发言仍有不妥之处时,可给予当
事人口头劝告,并移除相关文章或推嘘文
另外板规4
虽然板友们均很自觉对离发布时间较远之新闻用“分享”而不用新闻
但亦建议板主随时视分享旧闻之情况再加以规范
4.1.6的“违者删除文章 并依板规五处分”建议删除 理由如前述
OK
楼主: zxcc79   2019-07-11 08:02:00
一样讨论到周日实行新板规 公告后缓冲期七天起正式适用
作者: omkizo (陈武爱带你笑掌)   2019-07-11 08:40:00
糟了 单轨不能讨论??
楼主: zxcc79   2019-07-11 09:22:00
遭惹 那我们要怎么界定比较好 导轨?
作者: ken40220a (妙蛙种子蛇纹熊)   2019-07-11 09:29:00
开一个单轨条款如何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9-07-11 09:35:00
把 "两根铁条" 改成 "实体可见的轨道" 的话,能解决吗?
楼主: zxcc79   2019-07-11 11:20:00
导轨条款好了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19-07-11 12:29:00
导轨轻轨系统挂公路车牌 应该不能算适用当地铁路相关法规者即为本板讨论范围。例:日本适用铁道法或轨道法的路线属之如果不属铁路法管理,但土建明显为铁路形式者,亦为本板讨论范围。例:适用大众捷运法,除BRT外,其他都是。
作者: omkizo (陈武爱带你笑掌)   2019-07-11 13:34:00
光学导轨不行??看当地法规是没错啦 但不是每个人都那么闲去翻各国法规还是要有很明显看得出的判别标准才可以假如某些特别情况 例如铁道板的简单判定法不属Railway但当地法律属Railway时(例如日本东北的代驶BRT) 这时候才另外举证说明这个在本板可以讨论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19-07-11 17:08:00
是说日本的铁路法还有管部分专用产业道路这些专用道路甚至设置有栅栏平交道光学导轨挂公路车牌 我不觉得那算轨道车辆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07-11 23:23:00
那...磁浮列车要算?
楼主: zxcc79   2019-07-12 13:36:00
我倾向宽松政策,缆车也可以、号志有联控的真BRT可以台中那种3XX干线公共汽车就不行,BUS专版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19-07-12 21:59:00
我觉得用公路车牌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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