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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son20524 (垃圾不分红白蓝绿) 看板: Tainan
标题: [新闻] 南铁地下化抗拆迁 铁道局:依法行政
时间: Thu May 2 12:59:01 2019
南铁地下化抗拆迁 铁道局:依法行政、与大埔案不同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777115
2019-05-02 12:37
〔记者洪瑞琴/台南报导〕对于南铁地下化工程强制拆除争议,交通部铁道局今(2)日
发布声明稿强调,需拆迁总户数340户,经逐户拜访疏导后尚有49户仍未搬迁,不得已执
行地上物强制拆除是于法有据、依法行政,且已事先全力沟通及协助,绝无刻意胁迫情事
,若今年5月仍无法排除用地障碍,不可能达成2022年底地下化通车目标。
交通部铁道局声明稿全文如下:
“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计画”系奉行政院核定且纳入“前瞻 基础建设计画”中重要的交
通建设之一,于 106 年起陆续发包施 工,预计于 111 年底要达成地下化通车的目标。
因为工程需求, 需使用到现有铁路路权外之土地,交通部铁道局为此于 106 年起 依法
办理 9 场次用地取得公听会、7 场次协议价购说明会,并以市 价从优补偿土地价款,地
上物查估补偿则从宽认定。
另台南市政府亦考量拆迁户之居住权保障,配合专案兴建照顾住宅,提供拆 迁户以低于
市价的成本申购,目前扣除已表明无申购意愿 28 户, 实际有申购资格 264 户中已有
247 户申购,申购率达 94%,并有 224 户完成交屋程序,交屋率达 91%,且有 114 户
已搬迁入住。 此外,对于拆迁户剩余土地及建物,台南市政府亦订有就地整建 办法,提
供放宽建蔽率及容积奖励,均已充分考量拆迁户权益之维护。
囿于工程急迫性,虽铁道局中部工程处已采取调整施工顺 序、各工项重叠施工等手段,
但如于今年 5 月仍无法排除用地障碍,则绝无可能达成 111 年底地下化通车之目标,除
影响市民所 期待的铁路地下化通车期程外,势必延长市区交通黑暗期,将对 台南市民造
成更大的不便,铁道局中部工程处已自 2 月起积极逐 户拜访拆迁户,当面听取心声,以
最大诚意与合法原则及途径, 劝导拆迁户配合拆迁,并主动提供必要之关怀及协助,包
括协助 搬迁、物品拆卸、暂置财物、工区设置咨询站化解民众疑虑等等。
台南市政府亦指派地政局及都市发展局同仁配合家户拜访回应征收补偿、重建整建及照顾
住宅等问题,并请北区及东区区公所区长及里长参与拜访协助劝导;在此期间已有部分拆
迁户在充分了 解相关法令及自身权益后,与中部工程处达成协议,领取补偿费 并自行搬
迁,惟仍有部分拆迁户抱持观望态度及既有成见不愿配 合搬迁,截至目前需拆迁总户数
340 户数中,经逐户拜访疏导拆迁后尚有49 户仍未搬迁。
因为工程用地无法顺利取得取得,已严重影响工程进行,最终仅得以不得已之方式,依据
“土地征收条例”第 28 条及台南市政府自治条例执行,法源依据如下:
(一)土地征收条例第 28 条第 1、3 项规定:被征收土地或土 地改良物应受之补偿费
发给完竣或核定发给抵价地后,直辖市或 县 (市) 主管机关应通知土地权利人或使用
人限期迁移完竣。征 收范围内应迁移之物件逾期未迁移者,由直辖市或县 (市) 主管
机关或需用土地人依行政执行法执行。
(二) 台南市政府制定之“台南市兴办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补 偿自治条例”第 11 条规
定:“补偿费或救济金发给后,所有权人 应于拆迁期限前将屋内所有财物搬迁,届期未
搬迁完竣者,由主 管机关或需用土地人依行政执行法执行”。
据此,铁道局中部工程处将已完成征收补偿程序仍拒绝配合 搬迁之拆迁户列为强制拆除
对象并依法完成必要之法定通知程序, 就影响施工要径及关键工项之严重性检讨先后拆
除顺序,拟定强 制拆除计画,于 108 年 5 月逐户依法强制拆除,针对首先执行之 拆迁
户,中部工程处于 4 月 25 日发函通知及公告,即予告知将于 5 月 3 日执行强制拆除
,并于 4 月 30 日办理断水、断电作业,此 断水断电亦系基于维护公共安全之考量进行
,并非胁迫手段。
综上,上述各项作业均系于法有据、依法行政,且已事先全力沟通及给予协助,并考量国
家重大公共工程推展之必要作为, 绝无刻意胁迫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