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投机客注意】早鸟票改搭他班自由座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4 23:39:17
逃票,不论是身分不符(全票身分买半票),亦或是无票乘车,都算是刑法的诈欺罪。
我在回文中的推文有给连结。
只要列车长通报给警察,说有诈欺现行犯,警察不可以不来处理,因为诈欺属于非告诉乃论,警检机关得知有犯罪事实,就必须要来侦办,如果不来处理就犯刑法渎职罪。
铁路警察想吃案,可能会说没有告诉人,被害人台铁局没有提告,列车长只能当证人,没办法成案,但是这是在放屁,非告诉乃论之罪,无论有无告诉人,有犯罪行为,警察就必须来办,检察官再依法提起公诉。不然杀人罪,被害人都已经死了,要怎么对凶手提告?
作者: Cascadia (N/A)   2018-01-14 23:41:00
不对 不小心/不知道这样是逃票的 绝对都不构成诈欺Google一下诈欺罪的构成要件就有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8-01-14 23:43:00
安安,列车长就死薪水,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想想实务面好吗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4 23:44:00
是否构成诈欺,不是你说的算,也不是我说的算,是检察官跟法官会依情节来判决,不然每个犯罪者都主张自己是过失,非故意就好啦“责任”两字,你没看过认真的公务员,不代表我没看过好吗?
作者: lawrence7373 (一羽毛)   2018-01-14 23:48:00
我国法学大发现
作者: Cascadia (N/A)   2018-01-14 23:49:00
检察官要举证他是故意的阿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4 23:49:00
我看过很认真查票的车长,一趟车查两三次的,也看过从头到尾,都只在车长室进出开门的,试问认真车长跟打混车长,领得钱一样,那认真的图什么?不就是责任两字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8-01-14 23:53:00
的确这些认真车长值得赞许,但你要求每个车长都认真?这干五科能?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4 23:54:00
我的文只是提供意见,有要求每个乘务员都比照办理?
作者: ultratimes   2018-01-14 23:56:00
你以为告诉乃论就可以不处理吗?告诉乃论差在被害人最终要不要提告而已,调查程序完全一样还有不用把告发和告诉给搞混,你说的列车长在你的例子里都是告发,告诉人是检察官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5 00:00:00
大师,我的意思是告诉乃论之罪,受害者不提告,警察也无权介入,非告诉乃论,则是不管有无提告,警察都必须来处理。大师别嘘我,我可是您的粉丝啊大师,我当然知道告诉与告发的差异,但不是那么多人像你一样懂法,很多人会被警察唬得一愣一愣的,毕竟对警察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ultratimes   2018-01-15 00:03:00
告诉乃论之罪警察还是可以介入调查,只差在是否提告调查是一回事,提告又是另一回事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5 00:04:00
大师,我想我们还是回归到逃票本身触犯的法律,以及该法属于告诉或是非告诉乃论,才不会离题
作者: tr291161 (垃圾随车机务)   2018-01-15 00:33:00
鹿警不是最会搓汤圆…?
作者: vhygdih (ATJ)   2018-01-15 00:34:00
如果下次有人没有坐票坐在我的位置请问他有什么罪?我比较关心这个, 如果有相关的人可以跟我说这可以告欺诈下次我就直接报警就好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5 00:44:00
如果站票强占位子不起来,就是强制罪。但如果你要他起来,他让给你,这哪有什么罪,空位对方本来可以坐非告诉乃论之罪,路警不能搓掉哦!敢搓汤圆下场原文有提到
作者: trtc (柳树旁的捷运)   2018-01-15 00:58:00
现场上,十个好手好脚买半票被逮的有五个都说他是不小心买错的,另外五个则说是别人帮他买的他也不知道,超老梗的借口
作者: lawrence7373 (一羽毛)   2018-01-15 02:56:00
强占位置是强制罪?! 真的越来越有大师风范了
作者: WKT69 (橘渊雅)   2018-01-15 04:21:00
除非犯意、罪证明确,不然函移到地检署也是不起诉,浪费司法资源
作者: zxcc79   2018-01-15 06:42:00
如果有这种车长,有不小的机率会去常态跑花花班
作者: traman (无名)   2018-01-15 07:16:00
国内外有起诉的案例吗
作者: alex640107 (侠客行)   2018-01-15 07:38:00
强占位置应该可以算是侵占罪吧?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18-01-15 07:43:00
要有本事抓再来讲,收钱的要自己想办法。别用这种恐吓语气逃票是旅客不对,逃票抓不到就是收钱公司或衙门的责任要投诉司法的公司员工要小心诬告罪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5 09:15:00
还诬告勒,除非对方的犯行是你虚构出来的,不然哪来的诬告?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18-01-15 10:26:00
报警哪来的诬告?又不是提起告诉…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18-01-15 12:35:00
被吉的时候再慢慢跟警察讲,这不是诬告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8-01-15 13:11:00
科科 某 g 一堆奇耙推文,跟凹大湿有得比。
楼主: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8-01-15 13:18:00
自己法学知识不足,只会硬凹,真的很难看
作者: ultratimes   2018-01-15 13:46:00
报警也是可以成立诬告 重点在是否编造事实陷人入罪强坐你位是强制罪,不是侵占,侵占算是有处理权无所有权才算侵占,此处强制罪成立可能性较高强制罪:使人做无意义的事情,平白让别人站立就算是强制罪的一种啊就像是你故意把同事的抽屉弄很乱 让他得莫名花时间去整理,这都算是容易犯的强制罪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18-01-15 17:11:00
mstar 你推文已经在人身攻击了请注意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8-01-15 18:00:00
“奇耙推文”叫人身攻击啊,真的是长知识了~
作者: yufat (barca)   2018-01-15 18:37:00
讲这么多 学人家罚50倍不就好了 抓一次就回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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