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
最近台铁公告了新的里程累积规则:
"本局于105年9月1日起实施会员服务规约第九条第二项第一款“单程乘车距离变更为100公
里”(原单程乘车距离为80公里以上,每累计消费30元换算为1点;变更为单程乘车距离
100公里以上)。 本局会员凡购买乘车日期为105年9月20日起(含当日)之乘车票,单程乘
车距离须为100公里以上,方可每累计消费30元换算为1点。"
他是写9/1开始实施要100公里以上才能累积,但又说9/20起100公里以上才能累积...
所以在9/20前买的是80公里以上还是要100公里以上才会列入累积呢...?
还有想再请教一下
如果在现场买区间车票有达到累积里程的公里数也可以纳入累积?
(因为平时都做对号车累积不清楚区间车是否也可...)
麻烦大大回答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