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座?不敢坐 台铁将改名优先席
2016-02-05 03:17 联合报 记者邓桂芬、侯俐安、郭逸君/台北报导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488944
大众运输工具设有博爱座,但国内博爱座标示只注明“老人”、“孕妇”、“行动不便”
及“儿童”适用,造成许多外观无法分辨的伤病人士即使想坐也不敢。为了让博爱座更体
贴,台铁规画,要将博爱座比照国外改成“优先席”,让适用范围更广泛。卫福部社家署
也考虑修正身心障碍者保护法或公布解释函,在身权法内特别注明博爱座不只提供给老残
妇孺,而是给有需要的乘客。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二○一三年修法,规定只要没有对号座的大众运输工具,包括铁路
、公路、捷运、空运、水运等,都应提供博爱座给身障者及老弱妇孺,比率不得低于总座
位数百分之十五,并视需要标示,藉法律弥补道德之不足。
但身权法的规定让台湾的博爱座被认定只限“老”、“行动不便”、“ 孕妇”、“幼童
” 可以坐;不久前一位八仙尘爆的女伤友坐捷运博爱座,外套遮住受伤手脚,被同车阿
伯大骂“不让座”而痛哭,引发网络热议。台铁前年也曾发生怀胎初期的孕妇坐博爱座被
要求让座,还被人偷拍上网,被网友严词围剿。
台铁已规画要用“ 优先席”代替“博爱座”。台铁局长周永晖说,台湾惯称“博爱座”
,但国外大多称为Priority seat(优先席),当座位数不足时,立位能有优先级。台
铁最快今年五月交车的六列区间电联车中就能看到。
周永晖认为,乘客对优先席的观念应以“有人比我更需要,就让座”为礼让规则。部分社
福团体也建议主管机关和大众运输工具的事业单位,应放宽“博爱座”的定义;卫福部社
家署副署长陈素春说,大众运输工具的管辖单位是交通部,社家署会转知交通部,建议比
照外国办法办理。未来社家署也会研拟修法或公布解释函,在身权法内特别注明,博爱座
除了提供给身障者及老弱妇孺外,还有其他从外观看不出疾病和伤势的伤病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