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役] 我的研替血泪史(总结与分析)(转调2次)

楼主: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03 23:44:05
我的研替血泪史 - 总结与分析 就整体1~5集之研替事件的经过来分析
<先声明>
1.在这个版上,感觉起来资方打手还蛮多的,如果这5集的事情全都发生在你身上的话,
那你会怎么办?这点我想大部份的乡民应该都没有想过。
我也并没有说在这些事情上我完全没错,且当时要不要po这5集血泪史我内心挣扎了很
久,还在考虑说花这么多时间打这篇文章到底能造福多少服役前与服役中的研替役男,
让他们对于研发替代役的转调与改服作业规定有更实际的了解,而不是役政署那些办座
谈会的理论讲解。(理论与实务上还是有些差距的)
但我想,整个1-5集事件,光是从被转调2次的情形,不难看得出
(公司方的错误):(与我的错误),比例不是6:4,也有7:3 (还是8:2??)
这就跟车祸的肇事鉴定一样,也许先前乡民讲的“我不懂装懂”,是我一个很大的错
误等等之类的,这点我可以虚心接受。
(如果整个事件下来,我错得非常多的话,今天也真的不会在这边po文讨嘘引战了)
2.其实在第一间公司的部份,虽然按合约一定要到公司服务2年,但当时研替任用时,因
为所学以及公司可任用的职位差距太大,导致研替任用时,人资部那边不仅要思考到底
要把我塞进哪个部门这个问题,也让我在已签约的公司面试了2~3个部门,花了
非常多时间(人资部也跟我承认过)。
当时变成只有1个MEMS制程整合愿意收我这个唸RF的,其它部门都拒绝。(这些部门竟
还包括RF制程整合的部门)请问大家,这样是不是不难怀疑公司没有合理地把我分配到我
适合的职位,以尽量协助缩短学用落差?
另外,已经确定一定要到第一间公司上班,还要去公司面试2-3次,现在想想不知到底
是要哭还是要笑。(不过我在大学时期申请的该公司之奖学金项目,因为公司到了当时的
下一年,就已发现我所学与公司预想用的差距太大,且我当时亦跟公司有报告过是公司
所合作的美国学校没有半导体相关的课程之问题等等云云,后来公司去查证,发现亦属
实,于是下一年就停办了。)
3.从大家对于各集的回应看下来,乡民的感觉通常是我在第一间公司出了包,然后拿
第二间公司来求援等这个问题。这边要跟大家声明的是,这5集的故事,都是真实地发生
在我身上的,我也的确被转调了2次。并且,我再重申一次,服役期间绝无兼职行为。
不过,其实眼尖或是脑袋转很快的版友已发现,这一系列的文章重点其实不在于兼职的
有无(搞不好只是人资部把人踢出的手段),各位可以发现到我这一系列的文章类别在这
个版属于什么,即可知道大概的重点在哪了。此系列文章也呼应了在此版上许多版友所
面对的问题,我相信对于那些处于研替服役期间之低潮的研替役男还是有些帮助的。
如果大家的讨论失焦了的话,那也就失去了我po这一系列的文章之意义,这样我会很
难过的。
当然,如果你研替期间服役愉快,很顺利的话,那恭喜你,你运气真得很好!
但也麻烦请不要成为资方打手。(毕竟已经有版友反应打手很多了)
<再总结与分析>
4.从这5集当中,可看得出如果研替役男想离开公司的话,势必不管如何一定会跟公司闹
翻,且闹翻了之后还要留在原公司2个月(转调期间),这对于用人单位以及役男颇为尴尬
,但役政署只会回应说,按照研替规定役期不可中断等等云云。
所以,如果研替役男发生到志趣不合想要离开公司转调或改服的话,势必要经过一场
革命。
5.但是与原先公司革命完之后,若真的可以转调,还有机会转到下一间单位吗?我想机
会很渺茫,因为下一间公司也会问上一间公司了解研替役男在前一间公司的工作情形,
但往往前一间公司也不会讲好话。(我第一次转调的情形可以说是例外,因为领域
不相关。从 MEMS 制程整合 → RF)
所以通常转调的失败率极其高,最后都会落得改服一般替代役的下场。(当然有些版友
也许怕役期会拖太长,加上转调的失败率通常极高,因而直接跟役政署表明要自愿改服
一般替代役者则不在此讨论范围)
6. 通常研发替代役的役男,3年过后其续留任原公司的机率很低(绝大部份的版友应该不
是想早点改服就是想说3年一到就马上离职吧?)。这也印证了我在这一系列讲的
“会找研替的公司通常内部离职率都很高”之情形,当然也有好公司会找研替,
只是案例不多。因此,要加入研替行列的役男,请三思再三思!
7. 研替制度下的役男遇到不良的雇主之机率也颇高,如果役男不是那种“劳基法”与“
替代役实施条例”之跨领域的法律专家的话,说真的要解决欠薪与加班费的问题,
可真是难如登天。(最少除了役政署之外,我相信即使有钱,也没有办法找到一个
民法的顾问律师能帮役男解决跨劳基法与研替公法的劳资问题。)
8. 以台湾的科技业来说,产业如果能转型变成有更多家像三星、苹果等真正在搞研发设
计的公司,那科技业才会有变好的一天。否则,以台湾的科技公司之雇主的普遍心态,
还是只能以做代工为主,来拼产量以及毛利率,然后订单的多寡全部要看外商公司的
脸色,然后即使订单一多,真正赚最多的还是苹果跟三星等这些公司。
所以请问各位役男,你们还想要再加入这种“科技传统产业”的研替制度吗?如果你
只是不想当兵而加入的话,那也不在这一点的讨论范围。
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觉得进了研替制度,到公司上班,感觉在公司所做的东西没有前瞻
性,因而役男会对自己的未来感到堪忧而想尽办法要释出转调或改服的原因。
(我有爬文过,知道有些版友有这个困扰)
9. 跟役政署电话访谈时,大家可发现到如果是公司的错,承办人员多半是跟役男以“会
叫公司改善”这句带过,当然如果是役男这方有问题,承办人员讲话会很大声。
虽说如此,一旦发生了释出案,到底是要转调?改服?或是续留?役政署的判决仍然
会是公正的。此外,电话访谈时一定要明确表达要"离开公司"或"续留公司"。
10. 台湾科技业雇主的普遍心态是:“留在公司越晚的员工,就代表越积极认真!”
例如,我遇到的情形是,A和B都有在当天把交办事项做完,只是A比较早走
(18:00下班时间一到而走叫早走?讲得好像A早退一样),B在公司从下班时间一到,就
用公司的网络资源玩智慧型手机一阵子,直到23:00才离开,然后请各位猜猜看谁的绩效
被打得最好?答案是B员工。为什么呢?原因就凭出勤记录表的纸上,就显示著"B员工"每
天都是最晚走的。ok,不要怀疑,这是我在第二间公司遇到的真实情况。
为了讨好员工有些科技公司说什么会不准员工留在公司加班等等之类的,或是要管控
公司的办公室熄灯时间等等,那些都是假的。
那如果是C和D,两个表现都差不多,只是C有研替身份,请问一下谁的绩效被打得最高
?答案是...D,为什么呢?因为C走不了,所以可以当垫底,反正背着研替身份就是该死

所以,虽然之后会有产业替代役,但以现今研替制度来看,要选择研发替代役之前,
可要先仔细考虑清楚。
11. 那如果研替役期期满之后呢?公司会不会续录用?我想以科技公司的“免洗筷”
文化,要续录用的机率还蛮低的。(这也间接造成了役男自身之续留意愿不高)
(像我第二间公司就是在算准科专结束的时间刚好就是我研替役期一到的时间,
待申请到了科专,几百万的钱拿到了,且工作报告也做完后,役期一到
就可能会把我给踢走了。)
以上,大致先这样,此篇总结已先省去前面5集所讲过的,之后有缺的再补。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3 23:59:00
因为你不觉得自己有错 所以你才会在这边PO文呀这些事情应该不会发生在别人身上 至少大部分不会吧你算满特别的
楼主: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04 00:01:00
我也没有说我完全没错,但被转调2次,只能说公司错得较多
作者: zelda123 (丸子)   2014-01-04 00:02:00
我看不出第一间公司哪里有错,你要不要条列一下?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03:00
公司错得比较多.... 也是你自己觉得的
作者: zelda123 (丸子)   2014-01-04 00:03:00
再说你的结论都只用你的角度去看,太武断了吧
楼主: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04 00:04:00
可参考4-3集,役政署所说的释出案之转调与改服审核标准。1.诬指本人有兼职行为,就是个大错误了(这错应有一半以上)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08:00
原PO大大我看你文章真的感觉不出来你觉得自己有错耶..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08:00
.......无言 4-3毫无参考重点公司的错也是基于不想用你所衍生的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10:00
说真得你如果超认真工作,第一间不会表你,你也不会那么衰
楼主: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04 00:10:00
2.役男服役期间公司迳自让役男放公假致使役男无法服勤上班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11:00
去遇到第二间真的有问题的公司
楼主: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04 00:11:00
以上这点对我没差,但以役政署观点来说,可说是大错误。好吧,也许我所谓的工作认真,还没达到T大的及格门槛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15:00
有股酸味囉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15:00
应该说未达公司及格门槛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16:00
五集看下来只看到您一味怪罪公司以及役政署.....
楼主: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04 00:16:00
L大,在4-3集第5页,那对话是专案办公室主管亲口说的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18:00
我也没有说我完全没错-->可以请您列举一下吗 文章找无
楼主: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04 00:18:00
我可没有一直怪役政署,只是叙述事实,役政署是公正单位回Tony大,在此篇文章第1点
作者: windfun (阿宅)   2014-01-04 00:21:00
反正就是公司的错,你会犯错也是公司逼你的对吧!真的好可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21:00
老师 你没回答到T学的point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22:00
第一点 还是没看到耶
作者: Tony0422   2014-01-04 00:23:00
没看到+1
作者: windfun (阿宅)   2014-01-04 00:23:00
怜喔…都是他们的错你是最棒的!做家教才是学以致用
作者: zelda123 (丸子)   2014-01-04 00:25:00
你提的第一间公司两点,都是闹翻的时候才产生的吧?
作者: HOMEWA (回家的蛙)   2014-01-04 00:25:00
你的文章确实是处在低潮期的我最大的动力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27:00
1.诬指本人有兼职行为,就是个大错误了(这错应有一半以上)所以算出来70:30
作者: holydon (0.0)   2014-01-04 00:34:00
"学非所用"就不爽学 这就是你最大的错你看看工作的人有多少比例是学非所用的,我认识没写过c的去到一间专门写C的公司~也都活的好好的,就只是肯不肯多学点多花时间去探索不同领域,如果你有努力唸努力问,不致于闹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37:00
这样是不是不难怀疑公司没有合理地把我分配到我适合的职位,以尽量协助缩短学用落差所以是公司的错 呜呜
作者: holydon (0.0)   2014-01-04 00:37:00
成这样~~态度摆出来就算出包,大家都会互相帮忙与善后,而不
作者: holydon (0.0)   2014-01-04 00:38:00
是反跑去挖你的墙角举发赶出去
作者: windom (绝望的生鱼片..Orz)   2014-01-04 00:39:00
不管如何 V大提供了很多对役男有帮助的经验 有看有推啦
作者: holydon (0.0)   2014-01-04 00:39:00
我相信人资没那么闲会跑去算计你,U公司那么大没那闲工夫一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43:00
虽然原PO活在自己世界不知错在哪 但有热心有推
作者: LinkCar (Link)   2014-01-04 00:44:00
谢谢分享案例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04 00:45:00
补推
作者: eejimchan (我那美得不能再美的人生)   2014-01-04 00:54:00
我是觉得满中肯的啦!
作者: jlhc (H)   2014-01-04 00:58:00
蛮欢乐的分享 感谢
作者: B0038412 (LITTLE)   2014-01-04 01:05:00
安安 我资方打手^^ 你申请奖学金之前不知道人家晶圆厂?
作者: jameschou (James)   2014-01-04 01:08:00
纯嘘以偏概全 好公司大概也不会想收态度不佳的人不是没有好公司 问题出在进不进的去
作者: lineage0916 (白穆)   2014-01-04 01:21:00
或许原po口中的资方打手全部都没因为这件事站在资方这一方而获得利益,但却被你说打手,这不合逻辑呀
作者: biochemistry (这样可以吗?)   2014-01-04 01:31:00
学用落差学用落差...是有什么落差至少八成的硕搏做的跟论文没关系都嘛科系对了就可以上了 甚至还有科系无关的勒
作者: sharek (...)   2014-01-04 01:46:00
基本上公司不要你也是刚好而已..照照镜子吧
作者: bioraiser (123)   2014-01-04 02:03:00
可以把乡民讲成资方打手 是否也会把自己过错说成公司的
作者: armiya (鸡~~~鸡~~~\⊙▽⊙/)   2014-01-04 02:25:00
把学用落差挂嘴边 真的只是妳推卸心不再学习的地方台湾有几%的人 真的能学以致用!? 那些人还不是活得好好的单纯就是一开始第一间没心 才被人搞走 之后"才"遇到不好的公司 这根本是两回事 假如一开始没这种心态 最好会有后面这些事情吧
作者: westinsane (西狂)   2014-01-04 03:42:00
看完给推,辛苦原PO打了这些文章供我们参考,本来我也想申请研发替代役,现在不想申请了,反正已抽中一般替代役
作者: griffiths (晨)   2014-01-04 07:02:00
一直有个问题很纳闷,想问原PO拿公司奖学金,一定会讲明毕业后要到公司服务。你当初签合约时,成年了吗?
作者: phyjeremy2   2014-01-04 07:22:00
原部门没了被转调本来就很运气新部门可能只是被拜托收人
作者: stock1234 (台股上万点)   2014-01-04 09:14:00
颇ㄏ 台大也有鲁__
作者: kengiku   2014-01-04 10:59:00
推一个po文辛苦了!虽然学非所用真的不是借口。
作者: lairrol (小黑)   2014-01-04 11:33:00
纯推自身经验分享,虽然我曾经也想过要申请^^"
作者: jim00325 (吉米)   2014-01-04 13:50:00
2标准的千错万错都是they的错 指出你做错的地方就叫资方打手?? 怎么不想想你的文章有多偏颇? 唉
作者: cmjan0608 (cm)   2014-01-04 14:24:00
鲁必有因 ....加油好吗?
作者: stock1234 (台股上万点)   2014-01-04 16:00:00
不好意思 这种事只会发生在你身上 你怎么不检讨ㄧ下
作者: kira123 (蓝)   2014-01-04 20:57:00
我比较想看原PO对下面的爆料有什么回应
作者: cmjan0608 (cm)   2014-01-05 00:31:00
颇ㄏ
作者: YunJonWei (杨宗纬)   2014-01-05 14:20:00
你的人品出了很大的问题,你所有文章感觉都隐藏很多事情若有误会之处就贴出证据与数据反驳大家吧。
作者: wwwea   2014-01-07 15:06:00
同为台大觉得丢脸
作者: b93510015 (小鬼头)   2014-01-09 22:10:00
就你自己的问题还怪人咧......
作者: gsrr (下五子棋)   2014-01-14 22:48:00
你的问题比较大
作者: chaver (chaver)   2014-01-14 23:03:00
至少原po敢争取自己的权益
作者: gsrr (下五子棋)   2014-01-14 23:05:00
鲁其来有自
作者: breakheart (畜)   2014-01-14 23:34:00
加油阿 权益是自己的
作者: abcsimps (= =)   2014-01-15 12:25:00
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作者: b1992810129 (pedestrin)   2014-01-15 13:24:00
怎么这么多资方打手,学非所用是很严重的问题,一堆人当作学非所用是应该克服的小事电机系是隔组如隔山的把chris paul 抓去打中锋是教练的错把rf的人抓去做mems制程绝对是公司的错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15 13:31:00
楼上要不要去看这篇 #1In-ccAB他原本可以避免学非所用的 但他拿U的钱去随心所欲
作者: orz3qonz (haha)   2014-01-15 13:34:00
楼上如果他在入球队前就知道自己要打中锋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15 13:36:00
可以这样比喻吗? 修课所学是可以弥补的且他弥补时间非常充裕 甚至是受补助的
作者: orz3qonz (haha)   2014-01-15 13:37:00
我是说b大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15 13:38:00
喔喔 会错意了
作者: jopyt (追逐蓝天)   2014-01-15 15:46:00
自己有在兼职还不敢说....
作者: RayHouston   2014-01-15 23:52:00
你太天真了 搞研发要下重本 而且还不见得拼得赢三星和苹果也是熬很久才出头的
作者: lukawae (Hans)   2014-01-16 20:46:00
原po家教网页是否有写错资料阿?http://www.vbangus.url.tw明确表示没有在役期内兼职,但是教学经历中却写的不同从大学二年级时开始正式接家教(第三段第一行)合计至今已有大约七年的家教经验(第四段第五行)没有在役期内兼职的话应该就不会有七年喔,对吧?
作者: s006664 (低调的爆肝)   2014-01-17 08:52:00
又在资方打手 这种标准是自我感觉良好型一直说公司错比较多 一路看下来根本是自己问题较大..难怪一堆同学跳出来爆挂 =3=
作者: loua (rockstar)   2014-01-17 11:22:00
你分享许多经验,推一下!
作者: yohuXD (阳光筑)   2014-01-18 00:16:00
"至少"敢争取自己的权益 只剩这个可以说嘴啦?
作者: zone0016 (GUNDAM)   2014-01-18 10:53:00
我感觉 我感觉 我感觉 我感觉
作者: josephHPSH (SG)   2014-01-18 14:31:00
到底是争取权益还是占人便宜啊
作者: GAZZ1234 (OK~)   2014-02-01 10:17:00
人家分享经验,是个好事,一堆人就只懂批评,心肠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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