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研替血泪史第4-3集
致各位版友:有暨于ptt有些乡民,也许只看了这一系列的文章其中几集,就对原PO下定
论。毕竟原PO也不是圣人,虽然上班时间工作认真,但也难免在科技工作上会有出包
的时候,大家其实可以想想一个问题,在知道我的学用落差非常非常大的情形下
(原本唸RF结果去做MEMS制程整合),但碍于合约规定,此人一定要来公司上班2年,
结果这个人也有申请研发替代役因而进公司上班,如果你是老板,且在这个人进来公司
之前,又已得知这个人以前学生时代时又兼家教兼很大,故你会不会不惜成本,
把这个人先弄进来,再以假借“兼职”之莫须有的罪名,行因“出包”
(学用落差很大的话,出包机率一定非常大) 导致公司损失之名义,再把这个人释出?
并且释出后可能有机会叫这个人返还好几十万元的奖学金?
如果我是老板的话,是一定会先避免有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当然如果真的不得已的
话,才会把这个人以协调性的方式“释出”吧。刚进公司1~2个月后,有一次我到公司
人资部那边办事情,结果人资部其实对我已经开始反感(看他们对我的表情就知道),
起初我真的都不知道问题的根源在哪,后来直到被发文释出的那一天,才知道原来问题
出在学生时代的网站上面。
好了!这个等到最后一集再做整体分析,故事先开始.....
紧接着,公司又叫我要写离职申请书,于是我就写并给主管签名,离职原因公司是又
叫我改写成“任职期间无法达成研发目标”。但其实所谓的“研发目标”即
经济部科专SBIR Phase 2+啦,简单来讲是这样。
后来,我在办公室内就听到了公司跟役政署问说,役男签完了离职申请书,之后还有
什么程序要先弄等等云云....因此,当时已经对研发替代役释出转调等制度很熟的我,
当下就已经先知道,糟糕!大事不妙了,等下役政署打来一定会被骂。
结果,役政署真的电话打来了....以下是其对话:
承办人:XXX,你最近在搞什么?你到底在干麻?
我:没有阿,就用人单位这边跟我说可在公司先办离职手续。
承办人:你现在是研发替代役身份耶!哪来的离职手续?
我:可是公司这方叫我说可以先办的阿?
承办人:XXX,你先听着!公司叫你怎样,我不管,但在规则上,役男只有在确定被释出
转调且找到了下一间公司之后,等于是工作真正交接期间,役男才可以跟公司签离职
申请书。
我:这样子喔,那用人单位是不是有义务要告知役男正确讯息阿?怎么一个申请研发替代
役员额的公司会完全不知道这些必要程序?
承办人:好,了解,这个我会再跟公司详细说明。
后来,役政署又打给用人单位(我电话接完后,役政署又马上拨电话到公司办公室),
只见到公司的人与役政署在电话中似乎在吵架,随即公司研替负责人就把电话挂掉改用
手机讲,走到外面去讲电话了。当然此时用人单位与役政署在吵什么也不是重点了,
且我也没有兴趣想知道。
接着,我出去上厕所时,经过一个走廊,竟然突然间听到这间公司研替负责人跟役政
署声称她已经准备好了我有兼职的事证,包括网站..等等云云。然后跟役政署说:
“不信开会时可以拿去给你们看。”(这个百分之百是唬烂!我在第一间公司服役前
早就把网页撤掉了,他们是第二间公司,不用脑袋想也知道其实是
公司的人嘴巴很厉害!以假乱真)
开会时间快到了,我在要到专案办公室开会的前一天,填请假单跟老板说要请“公假”
。以下是其对话:
我:老板,这个请假单要麻烦请“您”签一下。
老板:公假喔?这个算公假吗?
我:役政署属于公家机关,到时有必要去洽公,且也不知会议要开多久,
所以要先请公假。
老板:喔,好啦。(之后就签了名)
因为当天是下午开会,且役政署有特别把我去的时间跟用人单位去开会的时间措开
(我必须先到),故我先前是请了一个下午的公假。中午时间一到,我吃完饭就自行前往
板桥的研替专案办公室。
一到了板桥专案办公室的现场,透过玻璃自动门,就看到了专案办公室的各主管,以
及转调组承办人等,都在急忙地准备会议室以及准备很多卷宗。
紧接着就进去开会了。以下是其对话:[在场的有专案办公室的总主管(先简称总主管)
、以及转调组的承办人(简称承办人)、还有承办人的主管(简称主管)、以及其它
只有旁听会议负责写报告的一些人)]
总主管:X先生,你先听着,我们这一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希望主管可以先了解你,以
及了解你役男这边的诉求是什么。毕竟先前都是电话访谈对吧?
主管、承办人..等:对对,先前都只有电话访谈。
总主管:那,当然我们役政机关不是司法单位,能够直接判谁对谁错,我们这边主要
仅就研发替替代役的制度面,来预先判定用人单位和役男这两边,谁错的比较多。通常
役政署要判役男是被转调呢?或是被判勒令改服呢?或是续留呢?往往就直接根据这个
去做判断,这点请先让你了解。
我:好。
总主管:来吧!你有哪些东西要提出来的?
我:首先是这个公文(详见此系列文章第4-2集补充),以及我的存摺簿影本、录用通
知、未签署的聘雇契约书、和解协议书、以及在经济部网站上查到的该公司在
科专审合通过的证明,包括跟政府拿了多少钱、以及自筹款多少等等,最后再附上
老板娘传来的E-mail承诺说科专申请通过了之后要帮我加薪的证明等。
(文件全部拿给主管)
总主管:等等,我想先确认一下有没有公司的机密文件在里面,因为我知道很多役男
往往想解决自身的问题,但解决完后也因为泄密问题,又衍生出其它问题出来喔。
你所交出的文件最后都会再转交给役政署主管机关看喔。
我:这些东西,除了属于自己的之外,都可以在网络上查得到阿。这些都已不是机密了。
总主管:好,首先,就公司承诺帮你加薪的问题,我这边是想先确认说你有没有问对人。
注意!有没有问到“对”的人?是不是公司的主管跟你说的?因此想请问一下当初时是谁
跟你说的?
我:就公司的老板娘阿!他是老板的老婆耶,也是兼公司的人事,怎么可能没有权责做这
些决定。
总主管:好,那有什么书面的文件可证明她答应你说,科专申请通过后,要帮你加薪?
我:(指著老板娘传来的E-mail之印成书面的文件)就在这里。
总主管:等等,我看一下...请问一下"Macy"是谁?"Prank"又是谁?
(全场大笑)
我:Macy是老板娘,Prank是老板啦。
总主管:喔喔,好,了解(面笑貌),您讲的这个部份已经有具体事证了,这样就够了。
等下我会再跟用人单位说,叫他今或明天一定要补发薪资给你。
我:好。
总主管:那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我发的公文上的说明第1点,请问一下公司有什么证据说我兼职?况且这个部份不是
已侦办过了吗?
总主管:如果公司提不出什么更具体事证的话,这个部份我们原则上不会处理。
我:那请问一下第二间公司是怎么知道我先前在第一间公司的转调之所有情形?如果是研
替系统的加密出问题,是不是要改进一下避免个人资料再这样被泄出去?
总主管:其实,XXX,不是我们研替系统出问题,是因为第二间公司的人其实有打电话至
第一间公司询问你在第一间公司的工作状况,不是研替系统出问题。
我: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总主管:是你现在这间公司的老板娘跟我说的。还有其它问题吗?其实你这篇2页的公文
我们都看完了。
主管:对阿,我们都看完了,只是不晓得你还有什么问题?
我:第2和第4点的部份阿,公司原本说好每个月的5号发薪资,遇到假日则会提前发放。
但是我看到的有些竟是遇到假日延后发放耶。且公司近几个月薪资入帐方式,已变成
“无折转存”,因此我这里可以很合理地怀疑公司之后的营运状况是不是会出问题?
如果是的话,能否请役政机关这边协助我“转调”?
总主管:这个薪资迟发问题我们"会叫公司改善",另外转调的部份我们等下再说。
还有呢?
我:另外老板娘说役男要再签订新的聘雇契约书,契约书上载明的薪资根本就跟当初说的
差很大,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此举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基法了,这些都是可以存证的。
主管:XXX不然这样好了,我们很想再次确认你是要续留这间公司或是离开?请你给我们
一个明确的答案可以吗?
我:好,既然现在公司主管与我已无互信合作的基础了,所以当然就是决定要尽快离开!
主管:好,既然选择要离开,那这个聘雇契约书就可以丢掉了吧?那个就不用再拿出
来讲了。
总主管:对阿,除非你还想要再续留公司,那个东西我们才要再处理,看有无不合理的
地方。
我:了解。
总主管:还有什么要提的吗?
我:请问一下公司叫我X,X月份可以不用来上班,需要我时我再到即可,再加上先前离职
申请书的问题,请问一下公司这样是不是违反了替代役实施条例呢?
总主管:离职申请书的部份,反正你就要离开了嘛!公司当然会叫你签阿!
如果撇开替代役的规定不谈的话,这是经营公司的老板之常情阿,也没什么不合理。
另外X,X月份不用去上班这件事,这点我会再跟用人单位说明。
主管:XXX你先听好,事情帮你处理完之后,从明天开始,你还是要正常上班喔!
我们也会尽快帮你从这间公司释出转调至其它公司,这点你放心,但你要跟我们保证
说可以做到每天早上上班都不迟到,反正请就再回复到一开始进入这间公司时的工作态度
就对了。
我:好,我答应你们,一定做到。
主管:嗯,待转调核可公文出来后,你才可以再找下一间公司,但找到了之后,
你原公司这边要记得,一定要做好“交接”喔!(很严肃地说)
总主管:对阿,XXX,记得要做好交接,知道吗?
我:知道知道。
总主管:你放心好了,虽然你一定还是要正常上班,因为按规定,进行中的役期不能中断
。但公司这一方也还是要一个月正常发4万多元的薪水给你。这些我会再跟公司说明。
我:了解。
总主管:请问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那,请问一下贵单位是否可以开给我一个公假证明?
主管:XXX ,这个部份你放心,我们会跟公司讲,让他们知道你有过来开会,但是,请公
假的部份,虽然也不能说你错,但是,下不为例喔!真的。
我:嗯。
总主管:好,反正你的诉求就是 要回你的薪资 + 离开公司,嗯,好,你可以先回去了,
现在换用人单位进来吧!
我:好。
于是乎,我就走到外面去,当我要搭电梯下去时,被承办人叫住了。他跟我说,用人
单位有提到如果不签和解协议书的话,他们真的不知要赔偿我多少。故我又走进了专案
办公室,坐在靠近会议室旁的椅子等待。此时,亦隐约听到了用人单位跟役政署在吵说
下列情形:
1. (老板说)不信你看我们公司的财务报表,从去年亏损到现在...xxxxxx
2. (役政署说)薪资的问题你们要不要补发?....xxxxx
3. (役政署说)你知不知道役男被判转调后,还有2个月的时间一定要在公司?...xxxxx
很快地,役政署又再把我叫进会议室,在役政署现场与他们的录音笔的见证下,跟公司
签了和解协议书。(例如有疑虑的地方叫对方现场解释,以供第三方(役政署)做见证)
后来,用人单位的相关主管先走了,留下我跟其它办公室主管继续开会,对话如下:
总主管:好,现在问题大致都解决了,请问你还有什么问题?
我:没问题。
总主管:从明天开始你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喔,我们才会有立场协助你转调。
如果你工作态度都很ok的话,到时责任归属都会在公司身上的,请你放心。
我:主管都这么说了,好!没问题!
总主管:像这样的事情,通常我们也没办法拿役男怎么样,顶多处罚公司说,下一年度不
再让他们招研替役男。
我:嗯。
总主管:好吧,那....(跟办公室其它同仁说)这个案子我们转调的报告要怎么写?
主管:阿,对阿,XXX,我们的报告要怎么写?
承办人:XXX,对阿,你现在是第2次转调,说真的我们专案办公室历年来没有处理过转调
2次以上的案件,你将会是第一位。
我:阿,真的假的?
主管:况且我刚看了你的学历,其实也不差阿!不过,你这个问题还不大,我们还遇到
过很多役男跟公司拿了签约金,同时签完约之后突然一些事情被判释出转调,然后变成
役男要赔公司2-3倍的签约金都有,这些问题才是最难处理的,你这个问题算还好,
只是最特别的地方在于"转调2次"。
我:这样喔,了解。
主管:好吧,今天会议到此为止,我们会尽快帮你处理,不过是转调?或是续留?或是
改服?审核结果还是要尊重役政署主管机关而定。好,你先离开吧!
我:谢谢,bye。
后来就步出了研替专案办公室,就回家去了。
由于我之后上班非常准时,甚至有时会提前20-30分钟到,以美化刷门禁卡的良好出勤
记录(不过下班也非常准时就是了)。这之中也还有接到研替办公室主管的关切电话,
问有没有准时上班阿?等等之类的,我跟他们说有准时上班,并且可附上公司出勤记录表
,办公室主管也说okok,并且还跟我强调说什么以前你上班迟到这件事情,跟公司欠你
薪水这件事情,在他们审核转调或改服时,这两件事是要分开来看的。
也因为我从去研替办公室开会后,上班非常准时,且交办事项都有做完,也因此,2个
星期后,就收到了役政主管机关给了我一个跌破眼镜的判决:“转调”!没错,各位要
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是“转调”!
紧接着,就开始又再度开放自己在104的履历,以及研替系统的履历,再尝试着找下一
间接收单位。
收到了这个判决后,总算松了一口气,在公司里走路有风了。不过,在这时,老板娘
已从美国回来了,之后就完全不理会我。
以下是我跟公司财务部同事的对话:
同事:XXX,X小姐(老板娘)收到那个公文后,就把你的核薪等事情都丢给了我,并且
跟我表明说以后不敢再插手你的事情。
我:有这回事!
同事:对阿!那份公文我也看不懂。
老板妹(突然走过来)跟我说:XXX,你们役男的那些替代役实施条例,我们怎么可能会懂
?况且我们主管懂那些要干麻?你离职了之后我们就用不到那些了。
我→老板妹:喔喔喔。
我→同事:那你可以请老板娘打电话至役政署确认就好了,我都看懂了为什么她看不懂。
不过我是可以先跟你说明。这份公文的意思是,从今天开始,至X/XX日为止,我可以
找下一间公司,如果在X/XX日之前有找到的话,则我跟这里公司的契约即可终止,
提早换到下一间。若到X/XX日前都没找到的话,就以X/XX日订为契约终止日
(当然我的役期也就算到此时为止),然后改服一般替代役。
同事:喔喔,了解,那等于是不管如何你最晚会待到X/XX日吧?
我:对。不过你还是叫老板娘再打电话至役政署确认一次比较好,以免她又违反规定。
同事:好好好,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