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绝对优先出版权

楼主: ccccbong (23456789)   2019-04-26 18:47:22
和专栏作者签署合约时,
有一条是:
"乙方(作者)同意甲方(出版社)拥有此专栏结集成书之绝对优先出版权",
但事后发现,
作者居然迳自将专栏文章结集、
并找其他家出版社出版!
换句话说,
就是无视于原先的合约规章。
请问一般情况下大家都如何处理?
寄存证信函?对簿公堂?
还是摸摸鼻子算了?
虽然还是希望以和为贵,
但还是要给作者一些警告吧!
否则要是大家都这样搞,
出版单位岂不太没保障了,
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 yavonne (。)   2019-04-26 20:47:00
摸摸鼻子算了。常见的状况还有作者拿编辑改到好的稿子去别间出版社出第二版...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9-04-26 20:54:00
这么夯的作者唷
作者: rerun (礼让)   2019-04-26 21:15:00
条文不完整,没有做法,没有罚则....
楼主: ccccbong (23456789)   2019-04-30 11:18:00
不复杂啊?!就是违约要有后续赔偿动作,罚则可协商或法判如果摸摸鼻子,那大家不是要吃土了?!这样产业怎么会好?!跟夯不夯也无关啊,重点在于给违约者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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