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建议] 艺术商业化不是问题

楼主: f14mp5 (å±…éš±)   2019-02-17 20:17:39
※ [本文转录自 CareerPlan 看板 #1SQL3HBu ]
作者: f14mp5 (居隐) 看板: CareerPlan
标题: [建议] 艺术商业化不是问题
时间: Sun Feb 17 20:17:16 2019
话说西元2019年台北书展出版力论坛,讨论如何改善出版业的营收,
而出版业者常出版文学书,但台湾文学界对商业化有疑虑,
出版业者可分享此作品,给对商业化有疑虑的作者看:
※原作内容:
这些年台湾积极发展文创产业,但不少学者、文创工作者、民众,发表不少意见表示反对
,因为他们认为:艺术怎么可以商业化?商业化会污染艺术的纯美!
这让笔者想起,知名华文作家刘墉所作“文学的寓言”短文。
短文内容是这样:当混沌初开的时候,世界上只有四种人,也就是诗人、哲学家、科学家
和商人。诗人感叹地说: “这世界真是太美了!”哲学家讲:“上帝为什么要创造这个
世界呢?”科学家想:“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造的?”商人则说:“我真希望能拥有这一
切。”
接着诗人作了一首诗,哲学家看了讲:“我终于知道上帝为什么要创造万物了!”科学家
看了讲:“这真是一首结构严谨的作品!”商人则高兴地说:“这首诗如果可以印成书出
版该多好!”
毕竟制作、宣传艺术作品,需投入不少心力、物力,即使是不需太多资源的文字工作,至
少得先吃饱,才有体力订大纲、打字、投稿。但在现有的资本主义社会,连很多食物都要
付钱买,如要专心从事文创工作,就不能不重视钱。
或许有人认为:领官方、民间补助就好啦。但看现在不少地区的官方单位,负债严重到没
钱付公务员的薪资,更别说补助艺术;民间单位可能受经济情势、劝募不顺、主办者改变
心意影响,没能力、意愿补助艺术。
还好现在还有书店、电影院、唱片行这些商业单位,提供买卖作品、宣传、跟欣赏者交流
管道;不少媒体仍给版面,发表作品就可领稿费、广告分红,提供经济支持,再安心制作
发表作品,回馈欣赏者的机制。
只是部分文创工作者投稿领稿费,早就符合商业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原则,从事商
业行为却反对商业,很奇怪耶。
如真的担心商业化,会干扰文创工作者的权益,连带造成艺术作品不纯美,这都不是问题
。只要想清楚动机、作品是给谁欣赏、可接受商业化程度,在不违背良心、意愿、能力前
提,兼顾经济及心灵需求不就很好?
※作品网址:
https://vocus.cc/paww/5b3bfbe0fd8978000167481a
※好康分享:
所以本人设计“文字工作职涯设定表格”,提供有志从事图文工作的人思考,
如营利单位、就业服务单位想用,可另跟本人洽谈:
https://onedrive.live.com/?cid=0fb0fa913d381d51&id=FB0FA913D381D51%211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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