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遭霸凌公务员想转调“一纸规定”走投无路

楼主: ntnusleep (虫虫虫)   2024-11-24 22:34:07
遭霸凌公务员想转调“一纸规定”走投无路 邱显智喊“给公务员逃命权”
曹冈阳
2024年11月21日 周四 下午7:25
劳动部劳发署北分署一名员工疑似长期遭霸凌选择轻生,撼动全国,连总统、行政院长都
为此道歉。针对公务员困境,时代力量前党主席、律师邱显智分享先前的案例,基层公务
员或是阿兵哥,面对永远做不完的工作,走投无路。另外,公务员如果遇到霸凌的长官,
想要转调到别的部门,根据规定还是要长官同意才能放人,而这一纸规定,等同公务员只
能面对霸凌地狱,永远无法脱身。
邱显智脸书发文表示,今天早上接到陆军269旅黄志劼妈妈的电话,她说,她看到卓院长
昨晚为劳动部不幸离世的员工致歉的新闻,想到自己的儿子,也是走投无路,而在上班的
地方自缢,哭了一整晚。邱显智说,他曾跟黄妈妈到269旅保修厂,黄志劼不眠不休工作
到凌晨两三点,回去睡觉,然后六点要起床当值星官。附近有一家便利商店,黄志劼每天
深夜里就在这买蛮牛,喝了之后面对寂静的夜,继续做着永远做不完的工作,最后在营区
上吊。
邱显智感叹,这些阿兵哥、这些基层的公务员,年纪轻轻,无路可走。想起黄荣坚教授在
解析邓如雯杀夫案的著名文章〈论正当防卫〉中写道:“法律总是要给人一条路走的,而
且给的必须是一条属于人走的路。”
邱显智解释,如果某个公务员遇到不合理的长官霸凌,这时公务员想要逃离原机关长官的
魔掌,最直接的也最卑微的,就是赶快离开。这时至其他机关应征,好不容易,总算有一
个机关愿意录取他了。但辛酸的公务员就可以离开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邱显智说,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2条本文规定:“各机关不得任用其他机关人员。如业务需
要时,得指名商调之。”换言之,该管公务员并没有商调的请求权,只有机关才可以指名
商调。如果新机关发函指名商调,这时候必须要“原来机关的首长同意”,才能顺利指名
商调。
邱显智说,本来就是要脱离该首长魔掌,才费尽千辛万苦去应征别的机关,现在我能不能
离开,还要我的本来的首长同意,那岂不是请鬼拿药单?而且我还让他知道,我要脱离他
的魔掌,不是更惨?邱显智也说,曾经有个公务员来陈情,他学习了许多的课程,长官觉
得他很好用,于是就尽量用,用到不眠不休要崩溃,于是第一年,商调到A机关,结果原
来的首长不同意。第二年,又商调到另一个B机关,原来的首长还是不同意,处于一个
走投无路的状态。
邱显智说,保训会虽然有发函,在这种状况下,被长官拒绝商调的公务员可以提请诉讼,
伸张自己的权利,但立即让公务员陷入两种困境。第一,跟自己现在的恶老板打官司,第
二,因为公务员没有商调请求权,实务上败诉机率无敌大。
邱显智呼吁,给予公务员一个逃命权,赋予公务员商调请求权,应该是让这些为国家奉献
青春,用心尽力人,在面对无理的长官霸凌时,最卑微的权利。
来源:https://reurl.cc/V0XyAy
心得:
原来要求不得挡商调,前几天就有媒体开始报导
麻烦再加一个考试限制转调年限降至一年,谢谢
挡商调的法规依据在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第21条,修改这条就不能挡商调了
“本法第二十二条所称如业务需要时,得指名商调之,指各机关职务出缺,如因业务需要,
需任用其他机关人员时,应经该机关依公务人员升迁法规规定办理后,详细叙明拟调人员
之职称、姓名及拟任之职务,函商原服务机关同意,始得调用。”
作者: harry0702000 (fafner)   2024-11-25 12:34:00
想想开心了,梦醒了继续乖乖上班,没有人会放弃握在手中的权利,商调让你说走就走,一堆屎单位都准备空城计,考试缺为何要绑单位绑时间,不就是屎缺凹人撑三年六年再凹下一个吗
作者: yamahara6026 (风)   2024-11-25 17:05:00
打假球成分居多 蓝绿两党只关心自己的政治利益跟台湾冠军无关啦,现在媒体都被绿的掌控著,有没冠军也没差,继续检讨在野党就好了
作者: happyevereve (happyeverever)   2024-11-26 13:11:00
笑死邱当年为搏得政治版面从政,自己本身的作为就是造成公务员离职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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