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京华城是裁量怠惰还是图利,还是都有?

楼主: a90636 (何昶)   2024-09-10 19:11:33
我其实看不懂为什么会有图利罪的嫌疑,但京华城这个案子确实有玄妙的部分。
按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里面的十一章〈综合设计放宽与容积奖励规
定〉,里面的条文各凭本事符合,奖励容积20%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我还特地为此打电话到都发局都市规划组科,去确认有没有上位法规规定奖励容积20
%的限制,对方清楚的说“没有”,而这跟我去看《台北市都市计画自治施行自治条例》
、《都市计画法》的结果 是一样的,《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的各种容积
奖励就是依据《台北市都市计画自治施行自治条例》26条制定的。
当然省是有定的。《都市计画法台湾省施行细则》34-3条1项二,有说都更以外的奖励容
积只能多20%。只是那是省就是了,不是直辖市。
而这其实也符合管制容积率在都市计画法的意义。因为原本管制容积率就是为了都市环境
跟居住品质特别去限制的,直辖市没特别在上位法就限制那么多,基本上考量人口密度。
就拿台北市来说,从房地产的角度来看,台北市的家户数远大于住宅存量,住宅自有率和
平均每人居住面积都是最低的,房价跟近十年涨幅都是最高的。大城市往东京、曼哈顿那
种市景发展是全球大趋势。
那至于为什么京华城会自提都更,并且当时的都委会准用?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
看起来似乎所有人都知道都更奖励上限是50%,可是他们却很巧妙的都压在20%…(4+2+8+
6
https://i.imgur.com/rpVJIJa.jpeg
),这个省才会特地去定的数字?接头我的公务员跟我说:他不方便透露京华城的案子细
节,但是京华城或是其他任何建商想要适用《台北市都市计画自治施行自治条例》,“这
是没问题的”。
比如光是80-4条,大众运输系统之车站半径五百公尺范围内地区,容积率最高可多出30%
。我大概算过:正好落于捷运南京三民站这个半径范围内。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要特别抱着
适法性的危险去准用都更。到底只是某个或某几个公务员裁量怠惰?还是有什么蹊跷?但
我看不懂这样的好处在哪,非得要让自己陷入“非都更准用都更”的图利嫌疑?我只能猜
这其实是裁量怠惰嫌疑。
至于有些人说什么560%以上就是违法,我看完当初的行政判决(台北高等行政 107,诉,12
06),完全得不出这样的意思。法官的意思是说,原告(京华城)请求恢复80年计画案所
载允建楼地板面积之记载,也就是容积率为651.52%,没有理由,仅限于“那一次”而已
。但是并没有说以后符合的容积奖励不能超过这个商三的560。
什么意思?因为以前没有这个规定,是黄大洲主政台北市的时候,因为各种理由开给京华
城这个量,而执行似乎是阿扁主政的时候。所以法官的意思是阿扁条款不能再用了,基准
容积率要回到既有的法规去算。至于将来审的会不会超过600、700?那就要看你符合不符
合奖励容积的本事了。但没有说你就因此都不可能超过651.52,更没有560以上就是违法
的。
作者: enjoythegame (~书读不完了#o#~)   2024-09-10 20:30:00
典型政治办案的方式,先抓人再找证据
作者: longlydreami (邦加尔迪)   2024-09-13 02:11:00
手法:先抹臭你 其他的再说绝对不能让这厮再挑战总统大位最后:无罪,但已人走茶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