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eshan (晚上才找我下棋!!^__^)》之铭言:
: 公务人员考绩草案
: 把公务人员的永业化保障 修掉了......
: 公务人员考绩法 第7条和第27条修正草案
: 把原先甲乙丙丁等修为拆成
: 杰出、优良、良好、待改善、汰除
: 不仅仅年金改革......连永业化保障也修掉....
: 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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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年终考绩 结果依下列规定:
: 一、 杰出 :晋本俸一级已达所叙职等本俸最高俸级或已叙年功俸级者,晋年功俸一级,
: 均给与一 又二分之一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叙年功俸最高俸级者, 仍叙原俸级,
: 并给与二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
: 二、优良:晋本俸一级,已达所叙职等本俸最高俸级或已叙年功俸级者,晋年功俸一级,
: 均给与一又四分之一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叙年功俸最高俸级者,仍叙原俸级,并
: 给与一又四分之三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
: 三、 良好 :晋本俸一级已达所叙职等本俸最高俸级或已叙年功俸级者,晋年功俸一级,
: 均给与一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已叙年功俸最高俸级者,仍叙原俸级,并给与一又二
: 分之一个月俸给总额之一次奖金 。
: 四、 待改善 :留原俸级,并辅导改善;五年内第二次考列待改善,留原俸级且二年内不
: 得升任,并辅导改善。连续二年考列待改善,或最近五年考绩三年考列待改善者,除受考
: 人自行辞职外,应予资遣或依规定退休。
: 五、汰除:免职。
这法最大的问题有两个
1. 甲等(优良)的75%变成15%
2. 丙等(待改善)纳入汰除机制
甲等的部分,基本上都是上面的先分光
基层吃上面吃剩的碎屑
现在75%基层还可以分到一些甲
以后剩下15%,主管不见得都分的到
更何况是基层
所以基层以后基本上100%会是乙(良好)
可以准备开躺了
丙等的部分现在顶多留原俸级
并没有连续两丙就汰除或是五年三丙汰除
以后若改成拿丙有机会汰除
公务员基本上就没有所谓的稳定了
这种需要认真准备考试的工作都变得跟业界一样不稳定
薪资福利还比业界烂
除了执政党想掏空台湾外,我实在想不到这样立法的理由
很多人说执政党没过半,这种法可能不会过
但别忘了民进党最会搞突袭了
趁在野党不在时甲级动员直接表决也不是不可能
世界各国实施民主制度多年
只有投票当天才算民主
选上后的四年就是少数人决定多数人应该怎么过日子
人民放弃自己权利,让他人来决定自己的人生
明明基层才是多数,却让极少数的高层决定基层该怎么过日子
荒谬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