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公务员告发土地重划涉弊遭记大过
法官打脸中市府撤销惩处
新闻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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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
台中市清水地政事务所课员黄国峯,岳父是“
丰原区大湳自办市地重划区”的地主,他发现
该重划会的计画书草案有不同版本,询问市府
三次始终得不到合理答复,怀疑有弊而向台中
地检署告发,再向监察院陈情,台中市政府却
以“诬陷侮辱同事”,记一大过惩处,黄员提
起行政诉讼,法官打脸中市政府,认为黄员协
助维护岳父财产权,依法寻求法律保护,与一
般民众无异,并非以公务员身分诬陷同事,撤
销中市政府的大过惩处。
对此,黄员今天表示,感谢法官还他清白,中
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长朱上岸则说,市府会依程
序上诉。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决书指出,台中市政府于
2020年底,以黄员在2019年间,“多次”向中
检诬指中市政府地政局官员涉嫌伪造文书罪,
又“多次”向监察院陈情,指控地政局人员伪
造文书,以“诬陷侮辱同事”为由,记一大过
惩处。
黄员解释说,他的岳父是上述重划区的地主,
岳父委托他当代理人,他却发现重划会寄来的
草案,与网站公告的草案明显不同,他于2019
年举办的听证会中询问,“是否涉及伪造变造
”、“请求主管机关书面详细答复”,却只获
得中市政府地政局拐弯抹角答复,他又向中市
政府、台中市长陈情,也仅获得官腔答复“相
关陈述意见已于会议过程中逐一回应”。
黄员说,他三次询问,中市政府皆无法释疑,
他衍生“伪造变造”的合理怀疑,进而告发以
求真相,对象不是地政局长官,而是“修改重
划计画书草案的人”,中检查无违法结案,他
再向监察院陈情,告发与陈情都具公益利益,
他并非“言行不检致损害公务人员声誉”,他
反而是维护中市政府名誉,不应被惩处。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认为,黄员是质疑草案
为何有不同版本,主因是版本不同,重划后地
价也不同,进而影响地主权益,黄员没获得释
疑,怀疑草案被篡改,但不论告发或陈情,都
只有一次,对象也不是地政局官员,而是重划
会(修改草案的人)。
法官强调,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的“诬陷同事
”,是指故意捏造事端陷害同事,市地重划涉
及地主财产权变动,草案版本不同将影响黄员
岳父的财产权利,他受岳父之托,又屡次询问
中市政府未获释疑,始提出刑事告发、向监察
院陈情,“寻求法律之权利保护与一般民众无
异,而非以公务人员身分诬陷同事”,另外,
黄员是清水地政所课员,市地重划业务是地政
局承办,两机关虽有上下隶属关系,但是否为
“同事”,尚有疑问,据此撤销中市政府的惩
处,可上诉。
心得:
太猛了吧,直接一顶诬陷同事的大帽子盖上去
,附赠一大过,这位同事背后的山到底有多巨
大?